狗患难治根子在人 治狗患先得治“人患”


              狗患难治根子在人  治狗患先得治“人患” 

                鲁宁:2009年9月17日东方早报社论

早报昨日报道,本月14日,上海街头再次上演恶狗咬伤众市民的恶性案件,当天上午,金山区石化街道附近,一条恶狗窜进数个居民小区见人就咬,连续咬伤20名市民,18位市民被送至医院。

类似恶狗咬伤市民的恶性事件经常见诸沪上报端,仍系早报报道,2006年9月16日清晨,还是上海街头,一条恶狗在90分钟内连续咬伤13位市民,其中包括2位孩童和一位八旬老翁。至于日常恶狗伤人事件,最新的统计数据未能查到,但援引《文汇报》曾刊发的一则旧闻:2006年1-7月,据市卫生防疫部门统计,上海市内28个犬伤门诊点,就诊市民达52503人,按此推算,上海当年被狗咬伤者有可能突破10万人,狗患之烈可见一斑。

从本月初起,市人大常委会已启动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眼下,此项调研仍在征集民意阶段。本市1993年就颁行有《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1997年和2002年针对狗患加剧而两度对“办法”作过修订。然而严酷的事实照示社会,遏制狗患,本市必须采取更具刚性的法制(治)措施。

识者一经点拨即可心领神会,将养犬管理由“办法”(行政规章)升格为“条例”(地方法规),与明年世博会举办前必须遏制狗患----至少使狗患处于可控状态大有关联,为管狗立法事关文明办世博理所应当,但此项立法的根本目的,则在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是衡量城市管理是否以人为本的一项具体检验指标,而本月14日再度发生的恶狗咬伤众人事件,则进一步凸显出治狗患从立法源头抓起的急迫性。

狗患难治根子在人----治狗患先得治“人患”,这儿所强调的“人患”既包括养狗人的文明差距和个体责任欠缺,更包括一系列制衡和惩处不文明养狗的制度设定和制度执行。

就制度层面的旧有安排,养狗先得办狗证,再行狂犬病检疫并打狗针,每年还得对狗作“年检”。本市有证狗目前有10万条、20万条等多个说法,没有办理狗证的“非法狗”有80万条或100万条之说,至于流浪狗总量则谁也说不清。但基于上述数据,人们已然发现,有证狗只占全部狗的少部分。这正是本市屡发恶狗伤人,乃至不时听闻市民遭狗咬伤感染狂犬病丧命的一个关键原因。

能怪养狗的市民普遍缺乏法律意识么----板子不能全部打在养狗人身上,更要打在办狗证收费太离谱的头上。摘引本市物价和财政两部门签发的《关于核定本市犬类管理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所确定的收费标准,内环内每犬每年收费2000元,内外环间每犬每年1000元。如此高额收费,舆论必然质疑办狗证究竟为了管好狗还是在做“狗生意”?收费如此离谱,必然使部分有能力支付办证费的养狗人产生反感和抵制,并且把本市大部分养狗人挡在办证的大门之外。

北京曾经狗患猖獗,狗证费每本“卖”到5000元,办证率比上海更低,为迎奥运,北京除天安门周边核心控制区收费降至1000元外,其余城区每本狗证降至500元,且从第二年起每年只收注册费100元,市民办狗办证立即出现“井喷”,狗患随之大幅减少。因此,我们建议本市为治狗患立法,必须从法规源头体现办证要宽----大幅降低狗证费。

治狗患得讲宽严相济----对拒办狗证的养狗人处罚要严。还有,参照“交强险”,在办狗证时,必须强制养狗人为狗办理赔付第三方意外伤害的责任保险。此外,政府当从狗证费中设定专项预算,增加对养狗的监管事项,譬如为狗建立“电子户口”,详细记录养狗主人的信息,记录狗注射疫苗、狗伤人信息。

目前,本市公安及畜牧两大部门专职监管“狗事”的民警及公务员不足百人,政府还当从狗证费中划拨专款扩大监管编制。同时在立法环节赋予物业、街道、居委会从事小(社)区犬只管理的法定权限。

如此在立法、规制设定、监管执行等各道环节多管齐下,岂有狗患不可根治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