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存在“惜用”?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存在“惜用”?

 

最近,各地媒体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给人的感觉是,当前维修资金已经归集很多,但是使用很少,给人感觉是,维修资金应该赶快加快使用,不能“惜用”。

例如,广州某媒体报道“目前广州市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已经超25亿元,但使用了约1800万元;房改房专项维修资金累计达23.80亿元,也只使用了8.02亿元,绝大多数业主不清楚住宅维修资金由谁交、交多少、如何交以及如何用、如何查。”

北京报道“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已经累计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76.3亿元,但真正已使用的维修资金只有2168.6万元,仅为全部资金的1.2‰。”

南京报道“至2004年底,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累计归集16亿元,但批准使用3000万元,不足2%。”

上海报道“截至今(2006)年6月30日,全市已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90亿元(另一说为310亿元),其中,全市累计归集商品房维修资金174亿元,涉及小区7200多个,业主257万户;售后公房累计归集维修资金116亿元,涉及业主180万户。目前,全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已使用4.3亿元;公有住宅售后维修资金已使用33亿元。”

以上报道中,相对来讲,上海报道比较客观,没有什么嫌用得少,用得慢的情况。恰恰相反,上海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实施检查的结果是维修资金的使用存在乱用的问题,特别是售后房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更加“快”,已经使用的比例达到28.45%。为此,上海市房地局在2006年颁布了加强维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

笔者认为,媒体报道“维修资金用得少,用得慢”不符合实际情况。

首先,媒体用已经使用的维修资金数除以已经归集的维修资金总额,得出一个所谓的维修资金使用比例,甚至称实际使用率,没有多大意义。因为维修资金的使用都是与小区实际关联的,不同的小区分别计算使用比例才可以反映该小区的房屋状况,特别是反映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续筹的必要性。全部小区的维修资金合计的使用比例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说一定要找到意义的话,可以说在使用比例比较高的情况下,可以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警告:维修资金快用完了,准备续筹维修资金了。但是在使用比例不高的情况下并不能得出维修资金使用少使用慢的结论。

其次,实际情况恰恰相反,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由于多数业主的漠不关心,以及监管的不专业,造成维修资金浪费非常普遍。维修资金使用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非常少。按照工程造价审核的相关经验,审核的核减比例一般都在20%左右,在有的项目审核中核减的比例可以达到100%,也就是说该项目属于完全虚假,有的属于应该由开发商或者相应责任人承担,根本不需要业主承担。最近帮一个业主委员会看一个售后房的外墙粉刷工程的所谓预算,初步估计核减比例应该在50%以上,但是由于该售后房有70-80%由政府承担资金,有关部门拒绝业主委员会介入控制,并声称如果业主委员会要监管,那街道就不做你们小区的项目。这样业主委员会就面临要么糊涂使用维修资金,要么得不到街道的补助。多数城市的售后房维修资金使用比例和速度普遍高于商品房维修资金,可能也是售后房维修资金由政府控制,政府补贴维修项目也是由政府控制造成的。

最后,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应该由业主自主管理,媒体应该正面引导业主规范使用维修资金,而不是单凭几个数据就号召广大业主动用维修资金。众所周知,多数小区都有大量的公共收益,即使不动用维修资金,依靠公共收益都是可能维护好小区的,个别小区甚至完全可以做到不收物业费都可以维持小区管理。建议媒体对小区的维修资金项目采取解剖麻雀的办法进行分析,也许可以得出真正符合实际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