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保山银行面临亿元风险


  推迟取消二级公路收费  保山银行面临亿元风险

    ——对保山市二级公路贷款风险调查

  

  [编者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2008年12月18日印发)》,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按照西部各省(市、区)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取消收费时间,并由国家按审计确认的债务余额给予60%的资金补助,决定取消收费的省份同时停止审批新的二级公路项目等有关政策规定,云南省政府适当推迟取消收费时间,既可抓住有利时机全面完成在建二级公路,又可多争取国家偿债资金补助,有效缓解我省公路建设资金紧张和还贷压力。最终确定将在建52条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全部建好再取消,以争取国家更多支持。

  费改税是建国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资金的一大改革,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它简化了征收环节,消除了以权谋私,它能有效的多筹建设资金,鼓励技术进步。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政府根据上述政策,已锁定的保山市境内外已建成的二级公里6条,里程为466公里,其涉及的区域分别为临沧的凤庆县、德宏双坡、缅甸的密支那,总投资24.98亿元;拟建或在建二级公路5条,除省公路投资公司建设的两条外,另外三条总投资将超过10亿元,地方政府项目资金和配套资金将全部从银行贷款,目前,拟建公路还在不断增加。

  在已建成的公路工程中,仅支付各种款项6.04亿元,尚欠债务18.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55亿元、工程欠款4.85亿元、征地拆迁费1.07亿元、其他1.47亿元。在11.55亿元的银行贷款中,异地贷款(国开行)余额为9.72亿元、本地3家银行机构(建行、工行和农信社)贷款余额为1.83亿元;本地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58亿元,不良率为86.33%,高出全市不良贷款率79.48个百分点。

  二、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财力小,巨额欠款难清还。保山市县地方政府财力小,修建二级公路本属不得不强而为之,中央和省级政府配套资金比重小,在建设过程中,除了上级配套资金外,其余款项不是贷款,就是拖欠,论证又缺乏科学,车辆流量小,收费还贷无望。即便在停止收费后,中央和省级政府将出资解决这些银行贷款,但仍然需要市县两级政府按比例(10%)支付,仍然不切合实际。因为市县两级政府根本就没有这笔钱。在保山的六条二级路中,主要有三笔欠款难清还:一是银行欠款巨大。在18.94亿元的欠款中,银行欠款达到11.55亿元,占总欠款的60.98%,比重巨大。二是拖欠工程款严重。路面已经建成七八年了,工程款仍然无力支付,到2009年8月31日止,拖欠的工程款达到4.6亿元。三是征地拆迁费无着落。由于资金严重不足,还拖欠着村民的征地拆迁费1.2亿多元。

  另外,延迟撤销二级路面收费时间,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不公平:一方面燃油税已经增加,另方面还要继续支付过路费,增加了负担。

  (二)上路车辆流量小,收费还贷已无望。目前已锁定的这6条二级公路,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虽能够继续收费,但其收入难以归还目前数额巨大的债务,究其原因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车流量预测与实际不相符。由于当时项目测算时,高估其车流量,保腾线(保山—腾冲)和云保线(临沧云县—保山)两条线,实际日均通车分别为6466和3960辆,年收费收入在2900万元左右,除支付银行利息1600万元、人员工资和收费成本等各项经营成本1200万元外,还要在春节等每个传统节日支付给工程公司和征地拆迁费3—5万元的零星开支,已经所剩无几,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已经遥遥无期,银行不得不对已结息的贷款给予不断的违规展期和置换。二是境外路段无法收费。为加强与缅甸的友好往来,腾密路(腾冲—缅甸密支那)和腾板路(腾冲—缅甸板瓦)的境外段144.45公里二级公路也是由保山市投资建设,由于两国之间未签订任何协议,目前保山市政府和缅甸克钦邦也无法签订任何收费协议,大量的投资收回可能性几乎为零。三是地方资金来源匮乏。保山市二级公路的贷款实际就是地方政府自筹资金不到位的一部分。2009年上半年保山市财政收支缺口高达8.3亿元,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正常运转,难以替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此类债务,二级公路贷款风险近期难以避免。

  三、潜在风险

  (一)还款意愿已下降,拖欠银行利息。云南省政府决定推迟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政策出台后,保山市政府偿还二级公路贷款的积极性骤然下降,如保山市交通局曾计划将在2009年以保山市腾冲县林业局、交通局和热海开发公司名义借款,实际为修建保腾线公路(保山——腾冲)的贷款,归还工行1000万元,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政策出台后,原定的还款计划被搁浅,该交通局仅在2009年6月归还工行180万元,占原还款计划数的18%,导致该行制定的化解二级公路不良贷款计划因此流产。截止2009年8月末,腾冲县交通局已有2个季度未按季向腾冲县农信社支付腾板路(腾冲—缅甸板瓦)2笔贷款的利息,共拖欠利息23.4万元。一是当心政策是否一以贯之。二是新建公路确实需要筹款。

  (二)不良借款超亿元,上升趋势明显。推迟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政策出台后,债权银行被迫进行贷款授信变更、期限重组等,相应延长了贷款期限。截止2009年8月末,保山市本地银行机构二级公路不良贷款13笔,金额1.58亿元,其笔数和金额分别占总笔数总金额的81.25%和86.33%,到2012年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之前,将有6笔金额3060万元的贷款到期无法偿还而形成不良,不良贷款的额度还将继续增大,不良贷款余额短期内呈上升趋势。

  另外,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后,这些已建或在建公路的银行贷款,银行将按比例得到回收,但市县10%的部分将仍然成为不良贷款,因为地方政府实在没有这笔财政支出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