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靴终于落地


今天下午,我还在广东电视台房产频道录节目的时候,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也叫国十一条)的消息,与好几个媒体朋友讨论了政策的市场影响。

 

新年前后,关于楼市政策调控的说法不少,比较混乱,例如二套房首付要提高到50%、二套房贷利率要提高、开发贷会收紧,等等,政策反而变得不是十分清晰,一时间市场好像对政策无所适从。摸不着政策会怎么样才是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利空。

 

而今天国十一条出台,政策之靴完全落地,过去一个月各方面的政策说法,到今天为止总算明确了,我觉得最大的影响是,市场对政策的预期会从此稳定下来,这对市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很显然,这十一条政策都是过去各方面都已经讲到的,总的来看,与十二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政策调控方向和思路是很吻合的,就像《通知》里所说,是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有三个方面的精神需要再作解读,首先是二套房贷政策。此次国十一条明确提到二套房贷(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对于二套房贷首付,以后将会改变过往银行比较随意的执行方式。40%的首付,防范非系统性房贷金融风险已经足够。对于二套房贷的利率,十一条明确是市场化运作,银行依风险管理自主,不再像过去行政命令一律上浮。这个政策规定比07年“九二七”有很大进步,实际上,上浮利率并不能防范因为房价下跌导致的坏账风险,反而具有歧视、打压性效应。07年末、08年的市场情况充分说明,二套房贷上浮利率的市场影响是破坏性的、非理性的,没有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是多输的结果,购房者止步,银行钱放不出去,开发企业卖不出去,几乎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没有得到好处。这个类似血的教训看来制订政策者已经汲取。

 

其次,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不少人怀疑首付40%、差别税收对投资投机的抑制作用,我个人看法是,其实政策不断强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无形中已经改变了市场的预期,准确说是稳定了预期,就会有抑制作用。往往在市场快速上升的过程中,绝大多数人预期涨,投资特别是投机才会不断进入市场,博取短时间价格上涨的差价;当预期稳定时,通常是市场比较稳定的时候,投机行为会大大减少,因为没有短时间的价格差了。12月以来,各城市进行短期投资的其实已经大大下降。而对于投资性购房,尤其是在通胀预期环境下,依靠首付、营业税等手段,不可能抑制,因为其实长期持有的、出租的投资性购房需求,同样也是市场比较健康的一部分,他们不以短时间炒作为目的,考虑出租和长远升值收益,对市场没有破坏作用,也不会产生过大的泡沫,尽管对楼价有推动作用,可以通过增加供应、改善结构、适当进行税收调节等来引导。在经济高速增长、社会保障不健全、其他投资渠道不畅的条件下,政府要想遏制居民正常房产投资很难,也不应该。这一点,似乎决策者还没有清楚的认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通胀即将来临的话,老百姓有闲钱,如果不买房产,那去存银行?或者持有现金?如果老百姓去买房产,那背后一定有经济规律在起作用,不是间间单单用“不允许”可以遏制的。中国的高房价,其实有它必然的地方,此话题另文阐述。

 

第三,政府责任。国十一条在再次强调政府责任,也是很及时的。住房保障制度需要政府大力投入做,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的调节也需要政府在调控上更加科学;信息公开透明以及市场规范都需要政府着力解决;等等。政府要有作为,但还不能去直接干预市场,市场机制应该健全而不应该取代或打乱。

 

总体来看,我认为国十一条出台及时,有利于消除政策预期的不确定,应该对于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积极作用。

 

这里要指出,目前社会上弥漫着一种错误看法,以为调控市场就是打压房价,以为楼价不跌,政策就没效,我感觉这个看法不仅错误还比较危险。实际上,在房价非正常下跌过程中,没有赢家,因为凡是持有房屋的财产都在贬值,即将要购买的也将贬值,最典型的是08年楼价下跌,交易量大幅下降,很多要买房的都不敢买,谁愿意自己的50万买了房子就立马贬值?自住的也不例外。而且房价非正常下跌对于金融的破坏更强。打压房价,不仅对购房者不利,对已经持有物业的不利,对行业不利,无法解决多数人居住问题,而且对经济也是破坏性影响,相信经过08年大家会看得比较清楚,这不是什么房价挟持社会,而是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导致经济衰退的事情,但仍有少部分极端的评论者竭力鼓吹政府要打压,不知居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