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言,政府将出台限价令。
对于此消息,市场人士反对声音不断。
请看这组数据,国家统计局10日发布数据,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环比上涨0.2%。10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环比下降11.2%和7.7%。房价还在涨,成交额与成交面积只是小幅缩水,调控不能松劲。
而在这楼市非常时期,政府要采用非常手段。并且在《价格法》中,价格干预是有法可依的。
对每个城市的高端房产限价,没有必要。对于单价动辄过万的高端物业,是属于奢侈品,相当于鲍鱼海参。这部分需求,让市场决定。哪怕你卖出天价,有人买,就有存在的理由。
重要的是,对普通老百姓,急需购买的普通中低端商品房限价,特别是那些短期内涨价过快楼盘,政府有责任与义务进行限价。这些中低价格商品房,在我国保障性住房缺位的状态下,已经成为了市民生活的必需品。这就好比生活中的油盐酱醋。
简单的说,政府有义务限制“猪肉”一样的普通商品房价格,而让“鲍鱼”般的高端房产价格让市场自由调节。作为省级地方政府,对当地的房价稳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地方政府要稳定房价,在无力推出大量保障房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要做的事,也就是防止中低端商品房,跟随高端商品房涨价。
从限购、限贷、限外中,我们看到了市场经济中调控的威力,有理由相信,各地方政府也能用好限价令。而限价令,最快的体现则是在预售制度中。记得几个月前,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在一段时间房价下跌,是因为主管部门限制开发商的报价审批。主要手段是,如果楼盘定价过高,主管部门不发放预售证以及其他证件。灵活的开发商,只有调整报价。
可见,此前也有城市进行过限价,也有效果。如果全面铺开,房价将在短期内回落。至于长期内的房价,政府还要补上好多功课。对于买房人来说,我们关心的是现在。
文/杨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