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情妇后 贪官为何才得以绳之以法


许罡

    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95%的贪官都有情妇。而在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官员100%包养了“二奶”。这件事足以令广大公众膛目结舌。然而,有一部分贪官是在杀死情妇后才得以绳之以法,这足以令整个社会不寒而栗!
    11月20日,湖北郧县县政府办副主任兼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光升,将自己的情妇李某杀死并抛尸。因李某长期与李光升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多次提出与其结婚,否则给200万元了断关系,并多次要挟要告发李光升。李光升担心事情败露,遂将李掐死并抛尸。
    李光升也因此逮捕。等待他的自然,是无情的法律和正义的惩罚!
    贪官杀死情妇的案例不少,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的段义和在闹市炸死情妇柳某,就是一个贪官。法院曾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最终被执行死刑。
    安徽芜湖原政法委书记周其东之所以雇凶将情妇孙某杀死后,周其东的腐败案也得以败露。经查明,周其东在任繁昌县委书记,芜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帮助赵征和收购芜湖市荻港水泥厂筹集资金,收受赵征和等人贿赂计人民币16万元;采取虚开支出的办法,贪污公款10万元。
    贪官包养情妇,贪财贪色已是不容争辩的事实,若以不择手段杀死情妇,则是超级暴力。不仅意味着贪官生活腐化、信仰缺失、漠视生命,还折射出腐败情节越来越恶劣,贪官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血腥。
    然而,摆在公众面前最残酷的现实,诸如李光升等之流的贪官色官,为什么总是在杀死情妇后才得以“东窗事发”,继而得到法律的严惩?
    这是一个值得广大公众深深思考的问题,也是留给执法机关一个非常严峻的课题!
    再来看看,浙江温州瓯海区原区委书记谢再兴杀害情妇邵某后抛尸大海;安徽宣城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杀死情妇梅某后,载尸500公里投案自首。
    贪官之所以要手刃情妇,起主要原因就是,贪官的本意只是“娱乐”和“玩弄”,但是,天下既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散的宴席”。由于一方是“玩弄”,一方是“依附”,双方的目的完全不同,因而注定了他们的苟合只能是昙花一现。当玩弄者厌倦了依附者但又无法“全身而退”,或依附着扬言威胁贪官的仕途时,贪官就不可避免地要痛下杀手了。
    贪污受贿,可以隐藏一段时间,因为那些钱都是国家的,或者是别人心甘情愿“奉送”的。杀死情妇,却无法躲藏,因为每一条生命都牵扯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以及更多的人和事。
    两千多年前的哲学家老子在《道德经》中已经向现今那些贪欲无限的人发出了警示:“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这也就无可避免地注定了杀害情妇的贪官们得不到一个令人怜悯的下场。
    虽然这些残忍的贪官酷吏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逝去的生命能在地下安息吗?他们的家庭遭受到的创伤能用“国家”赔偿金可以抚慰的吗?况且这些杀人的贪官酷吏们,最终给受害者家属的赔偿金都是国家赔偿,前后的代价是多少?国家培养一个干部需要多少人力、财力,在他们案发后还要搭上巨额赔偿金。最终吃亏受害的是国家,也就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