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受的政务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从提出到实施,已经二十多年。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要提高领导机关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

  1995年,中纪委开始把政务公开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2002年,党的十六大又进一步提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

  二十多年的努力,政务公开逐步向县、市、省级政府及其机关推进,其社会效果有目共睹。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部门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在推行政务公开时,有关工作一般都落实较好,但政务公开没有纳入部门日常工作管理范畴,只是在上级督办时被动应付。

  二是制度坚持不好,形同虚设。推行政务公开,各级都制定了很多具体措施,但由于落实不到位,督办不严格,政务公开出现了重点不突出,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的倾向比较严重。

  三是责任追究不明,约束乏力。政务公开推行已经多年,但很多地方都没有出台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政务公开缺乏约束力。

  由此,武汉少数政府机关政务网公布的联系电话是空号,甚至欠费停机就不难理解了。

  同样的问题在其他一些地方也相应存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