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松绑推涨房价


  谢逸枫:“民间资本”松绑推涨房价

    关注民间借贷不能不关注温州的民间游资,这是熟悉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人无法回避的一个现象。其实,民间借贷在浙江温州等地曾十分活跃,但频频出事,让人们对民间借贷不得不保持警惕。央行在2008年8月15日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给予民间借贷一定的积极评价。2010年2月25日,由央行主导的《贷款通则》修订稿日前已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并进入了实质性的修订稿征求意见阶段,这一征求意见稿首次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纳入了《贷款通则》规范的范围,这意味着民间借贷阳光化进程提速。因此,被认为释放了一个温暖信号。例如在当前整个社会的融资中, 民间借贷的规模已经非常大。根据央行资料显示, 截至2009年底, 浙江省民间借贷的存量已经达到6000亿元,主要是信贷资金趋紧、信贷政策调整是温州民间借贷活跃的原因。

    可以是说央行在2008年和2010年出的政策或提案,是一个具有非常划时代意义的政策信号。央行首次表态,建议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并适时推出《贷款通则》。温州游资曾被人看作是游走全中国无数城市,掀起一个个炒楼风波的资本“幽灵”。央行建议如果得到落实,将意味着一直潜行于地下的民间借贷,将拥有合法的阳光身份。

    根据《贷款通则》内容分析,央行将提议取消自1995年起实行的、小额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规定,说明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的规定,目的是使非银行私营贷款机构合法化,监督民间资本的流通和管理及利用。由于在中国有许多小额贷款机构收取的利率实际已经超过上述限额。也说明政府当初设定这一限额的目的是希望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保护较贫穷人群的生活。

    另外,央行计划允许小额贷款机构从至多两家金融机构及一家非金融机构借入不超过自身净资本两倍的资金,而此前的上限为净资本的50%。主要是这些机构的地位虽然处在法律灰色地带,但在支持小型私营企业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此举将改变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市场之外的状况,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也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资金困难。

    所以,老的贷款通则是1996年发布的,至今已有14年, 已不适应目前的监管需要。其中大部分条款已经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而关于贷款期限、贷款管理等方面也已经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比如近年来,民间借贷和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等“只贷不存”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很快,却缺乏相应的规范。

    根据目前的规定,央行只对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进行限定,并未对贷款上限作出规定。同时现行的法规对于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予以司法保护。然而事实上,目前很多的正常短期民间信贷都是超过4倍的,如果超出4倍以上就界定为非法不是很合适。因此,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尽可能让它阳光化,要给它松绑。

    本次通则修改建议对超出基准利率4倍以上的贷款最好不要界定为非法。目前央行6个月至一年的贷款基准利率为5.31%,那么月息超过1.3%,年息超过21.24%即高于现行基准利率的4倍。利用,在春节前夕由于银行信贷收紧,民间贷款利率飙升。一些民间贷款月息涨到1.8%,有些甚至涨至2%。尽管如此,民间贷款公司的生意依然兴隆。

    由于近几年房地产泡沫渐生,当央行加息后(我国一般在加息的同时总会伴随着对信贷的数量紧缩政策),房地产商融资将出现困难,一些实力较小的房地产商将出现资金紧张,如果民间资本(游资)进入实业领域,楼市股市或出现动荡。他们会抬高民间借贷利率,会明升暗降(如赠送装修、车位等)加紧卖房子,而买房子的人又会开始观望,希望房价大幅下调。虽然市场对于限贷和加息的传闻一直不断,特别是对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某些期待,更是直指信贷调控。但即使加息启动,对于楼市的需求而言,加息幅度不会抑制需求的释放。相对于凶猛上涨的房价,加息造成的购置成本上扬几乎可以消化。

    此外,房地产的资金渠道还有民间渠道可资利用,加上去年的销售回款,房企实在是“不差钱”。而在土地天价仍然不减,楼市预期在房企眼中还依旧强势的现在,遏制一线城市涨幅的努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难点还是在土地供应上面。加大市场供应是办法之一,但是这同时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因此加息对房企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同时政策的支持力度和调控打压力度,不会改变楼市的供求关系。甚至可以说,对需求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