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基本殡葬重新联接国民与国家
杨于泽
据央视4月4日报道,民政部调查显示,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丧葬费用,全国平均大概在千元左右。民政部表示,去年已有部分地区免除了基本殡葬费用,从今年起,这项免费政策将向全国推广,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用过去的话说,就是国家“包死”,就是国家为老人送终。这项政策,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具有特别意义,因为千元左右的基本殡葬费用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而对于经济宽裕的家庭来说,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也不是无足轻重。钱在次,它是国家对国民的一种礼遇,这主要是一个尊严问题。
国家“包死”,过去亦有过,但它还不是面向全体国民,而是少部分人的一种权利。在我们国家,国家干部去世了,国家会给予家属一定的抚恤费,用于基本殡葬服务绰绰有余。在计划经济时代,国企职工去世,单位也会为他开销这笔费用。至于农民及非国企职工,就没有这份“哀荣”,一旦去世,只能靠子孙送终。
但改革开放后,国家包下一个人的生老病死,这被认为是过度的“福利”,或曰政府“大包大揽”,结果政府就不再“包死”了。事实上,很多政府往昔的职能被交给市场了:教育收费,公费医疗范围缩小,农村“五保户”没人养老了,很多国企职工要参加职工互助社还能在去世时领到一笔丧葬费。国民与国家的联系,越来越少。不是说国民与国家之间完全没有联系,而是说,有些人有联系,有些人基本上没联系。也许可以说,有些人与国家的联系多一些,有一些人与国家的联系很少。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正在逐步向国民赋权,义务教育首先普惠于国民,然后是医疗保障制度宣布全民有份。近两年,很多进城民工跟城市居民一起,参加了国家的失业、养老强制保险,一些农村老人开始享受当地政府提供的老年补贴,但这些都不属于人人有份。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第三项普惠性福利。
这三项普惠性国民权利,包括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可以说是把疏离的国民与国家关系拉近了,重新把两者联系起来。国民少花了钱,这是事实。从这些普惠性权利上,我们感受到了作为国民的尊严,这是一种很美好的感觉。国民共同分享国家赋予所有国民的权利,也使大家分享了一种平等的经验,这也是一种美好的感受。
一个老生常谈说,中华民族是勤劳勇敢的民族。国民辛勤劳动,首先自然是给自己提供了生存的物质条件,但为自己也是为别人,从这种意义上说,每一个中国人都在为国家服务。国家,应当回报自己的国民。普惠的国民权利,正是国家对国民服务的回报。只有在国家回报国民之后,国家才在道义上要求国民的报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要让国民活得更有尊严。在现代语境中,国民活得有尊严是国家有尊严的前提,国民无尊严,国民尊严也无从谈起。国家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不仅是国家给了国民“哀荣”,其实这项政策也体现了国家的“自尊”。也可以说,国家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决不是一桩没有回报的“买卖”,它是将国家与国民推向一种一荣俱荣的紧密关系。国民国民受惠,国家也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