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积极稳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江苏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积极稳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5-14   13:54:14

 

今年11日,江苏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3个月来,各试点地区有力组织落实,补偿及时到位,采购配备流程逐步规范,药品价格降低效应初步显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困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制度建设

省委省政府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印发工作方案,确定首批37个县(市、区)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协调推进任务落实。截至3月底,37个县(市、区)有378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覆盖城乡人口2017万人。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9%,门诊均次费用同比降低26%,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10355万元。

二、精心设计操作,稳妥开展招标采购

按照政府主导、省市联动等总体要求,成立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建立专家库,完善招标采购程序,以省内价格为基础,省外价格为参考,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制定投标产品的参考价。组织专家和监督人员分组对通过审核的上万种药品进行全封闭评审,确定中标产品和配送企业。各县(市、区)按照一品两规的要求,从中选择适合当地配备使用的药品,不得进行二次招标和议标,做到组织机构、招标平台、规范操作、网上采购、药物配送五个统一。江苏省共确定5665个中标产品,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3865个产品,比国家最高零售指导价平均降幅43.15%。省增补目录2921790个产品。各县(市、区)从中标企业中遴选出配送企业68家,配送费率为5%-7%

三、规范配备使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落实财政补偿政策。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业务经费等给予补助,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1/3补助,对村卫生机构按11万元给予定额补助,预拨补助金6313万元,各县(市、区)预拨资金10253万元。三是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政策。31个县(市、区)提高了基本药物在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将制度实施地区基层机构新农合用药目录全部调整为基本药物目录。四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以生产、批发、配送企业和零售药店为重点,集中开展药品稽查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贮存环节药品质量监管和临床使用环节的不良反应监测。

四、改革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在合理规划医疗卫生机构

基础上,以县为单位,采取一次核编、逐步配齐的办法,明确编制配备标准。二是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确保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80%三是研究建立以落实岗位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基层机构组织管理、服务数量与质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江苏省卫生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