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境外电视传媒和国内平面媒体的同行相比,内地电视人职业精神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内地电视人职业精神的缺失,我们不能单纯地从觉悟、道德等等这些惯常的角度去分析,要从内地机制与境外机制的差异上去找原因。现在内地的整个社会外部 大环境已经越来越走向开放和市场,但传媒的小环境却依然没有太大的改变。由于内地传媒的这种特殊性,容易出现新闻腐败或者叫新闻“寻租”现象。从体制上 说,内地传媒由于产业属性还没有完全清晰,存在着制度建设上的缺失,从功能上说,境外的传媒则是在一个发达健全的市场机制下的第三产业,是市场经济的一部 分,而内地的传媒却要负载执政党的宣传导向任务和社会大众的信息传播工具等多种职能。我们看到,在一个逐渐从计划走向开放的市场,每一个政府退出或正在退 出的行业都会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有一些掌握资源的人可以在两种体制的转换之间或者在两种体制之间找到自己的利益,现在国内很多滋生腐败问题的地方都是政府 权力没有完全放开的地方,传媒更是最后的一个“碉堡”,这就是为什么内地的传媒人容易出现拿红包现象,因为他可以利用政府垄断下的传媒资源为自己谋取利 益,这是经济学上讲的“寻租”现象,当然,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最后是以传媒的沦丧换取了个人的好处。
其次,由于没有市场化的运作,缺失有效的用人、奖惩制度。使得传媒人有可能成为终生职业者,同时会产生“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思 想,所以大家只是简单的以完成甚至敷衍工作为最高目的,大部分人只是一种把传媒当作一种职业而不是事业,剩下的时间就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影响捞取个人的好 处。当然,这个现象也有它的深层动因。市场经济体制能够持久发挥作用的基础原则是 “对社会有利的行为也对个人有利”,新闻职业。而要做到这一点,则必需有相应的制度基础,传媒人当然应该明确的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职业 报酬的社会收益定价制度、职业选择的自由、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约束,以及明确界定“非道德”和“渎职违法行为”的界限并对后者予以违法必究的惩戒。职业 道德建设的基点不应当是在否定自利行为的前提下来倡导利他行为,而应当通过利我来利他,从而从利他中来利我。现行的制度安排大都由于缺少私利动因而失去了 执行操作的可能,从而成为了一种虚假摆设,其实还不如没有更好,而相比较境外的传媒,除了社会大环境的机制比较健全之外,内在小环境的制度建设也是比较到 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