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胜伟:政府不应沦为城市运营商


    

宋胜伟/文
 
      国家税务总局在26日终于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征收细则,这也意味着要求地方政府加快在这方面工作的推进。而针对开发商的税收自查已近尾声,6月份开始进行的专项稽查工作能否触动房地产市场“滞胀”局面,完全取决于各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同时,新政调控是否奏效,地方政府的内在动力是关键。
 
      在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始终在扮演着极其微妙的角色,其即是参与市场运营的主体,又是市场的监管者。这种运行机制上的矛盾,直接影响市场化需要的完全竞争原则。自分税制改革后,出让国有土地渐进成为地方政府的副业,通过所谓城市运营的荒谬逻辑,使土地出让金华丽丽的成为财政来源的有效途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运营应该归属于市场行为的范畴。地方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是政策法规的制定者、执行者,以及城市运营的规划者、监管者,不应该属于市场的主体。然而,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直接参与市场的利益追逐,直接获取市场收益。由于土地受益的立竿见影,起到快速补给财政收入的作用。各地方政府普遍存在以土地运营代替城市运营,大力发展房地产业,过度追求房地产业产生的增值效应,进而形成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同时,在以GDP为纲的执政理念驱使下,为快速确保地方政府有效运行,确保所谓城市运营的庞大支出,急功近利的执政导向促使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土地运营,土地价格逐步被推高并形成泡沫。随着土地的增值,其回收成本也日益增涨,高地价下的土地收益在扣除回收成本后,其产生的实际结余并不能长期有效的维系地方财政支出。这是地方政府财政赤字(或财政顺差)产生的原因所在,也是让地方政府解除土地财政后,可能步入濒临破产境地的根源所在。
 
      持续高企的房价,需要地方政府积极配合新政调控;一个稳定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地方政府在市场中角色的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必须向公共服务的方向转型,地方政府不应沦为城市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