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公告工程建设领域行贿“黑名单”,好!


上网公告工程建设领域行贿“黑名单”,好!

  

  近日,河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联合发布的《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一经媒体报道,随即成为工程建设承包商热议的话题。过去,工程建设领域发生腐败行为,受到严厉惩处的往往是受贿者、索贿者,对行贿者一般是“网开一面”。不过,这样的局面即将面临破冰,根据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河南省将实行“工程建设廉洁准入”制度,对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贿者,录入“不廉洁记录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2010年6月22日人民网转自《法制日报》)

  工程建设领域是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和“高发地”,不但发案率居高不下, 大案、要案突出,而且犯罪手段趋向隐蔽,花样不断翻新。在国家为拉动内需而启动新一轮大规模工程建设之际,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等腐败犯罪,是应对金融危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就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

  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应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高发态势,同样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危险源”,探寻工程建设领域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现象的治标治本之策。其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围绕建设市场的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建立信用档案,公开信用情况,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证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可以从源头上设置商业贿赂的“防火墙”,切断腐败的“行贿源”。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一直居各领域之首,一批厅级干部收受贿赂,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全国各地不断加大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力度,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了惩处。但是,查结的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行贿人(单位)处理不力的问题。而只严惩受贿者、索贿者,而对行贿者“网开一面”,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蔓延,使得行贿成为一项高盈利、低风险的活动。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必须规范企业行为,实行工程建设市场廉洁准入制度。该制度是运用非刑罚措施进行社会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合理使用个人和单位的不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河南省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对行贿者的一种惩罚,对行贿行为有一定遏制作用。

  一旦列入了“黑名单”,就意味着一些行贿企业没有了市场。但是,什么样的企业进入“黑名单”,毕竟还是取决于人的操作。为了规避“惩罚”不会有人操纵“黑名单”,禁止“黑名单”弄虚作假,《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明确了不廉洁记录公告过程中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为办法的实施提供纪律保障,并对在不廉洁记录名单的信息采集、公布和执行过程中,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但公开不是反腐的终结。在公告行贿“黑名单”的同时,还要坚决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认真排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尤其是公开招投标,促进扩大内需工程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新成效取信于民。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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