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差率”药品,带来变化几多?


  医改形势可以说越来越深入,越来越步入“雷池”,局是开了,如何“卓有成效”,一直是人们担忧的!也是中央所担忧的!中央在这个时候再次组织学习会,听取葛延风和姚克勤的汇报,无非是告诉大家:明确方向,坚定不移!虽然,医改一年之后我们有成绩,大家可不要盲目乐观,起步好是因为布局容易。但是,布局越多,顾及面就宽,走一步得看五步、看十步!也要知道,起步之后面临的是什么?也就是说,荆棘满路,今后的路还很难走!最近在“草拟”(其实是过目)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就已经觉得负重不堪!阻力重重!可以说,动一个字都难!当我呐喊的时候,有网友就告诫我“留得青山在”,注意“休息”,不要被群众“绑架”了,更要注意政治呀!其实,我非常知道自己的斤两,我个人的力量非常单薄,需要大家支持!医改,对于我没有个人利益,只有一腔热情。只要自己的良心不被“绑架”,比什么都幸运和可贵!如果说有“利益”,就是实现全民免费医疗之时,不会因为在这医改的浪潮中埋没了自己,发现自己还是有用之人! 

      新医改实施一年后,一份中国社科院调研报告显示,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不但很难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政策意图,还会扭曲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行为,使盛行于二三级医院的商业贿赂行为,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以下是中国社科院调研报告关于对基本药物零差价分析的精髓:

      今年1-3月在浙江、福建、北京、湖南和湖北等地的实地调研显示,基本药物政府招标价格中,包含了60%的给医院或医生个人的返点和回扣空间。正因为此原因,“在各省份今年实施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招标采购中,相当部分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明显高于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格”。这种包含返点在内的基本药物“卫生院采购价(即政府招标价)”,即便实施零差价销售,其“零差”的意义已名存实亡。 

     二三级医院采购药品时普遍存在返点(暗折)和回扣现象,而且返点和回扣加在一起往往占到药品零售价的40-60%,所以二三级医院的名义采购价(往往也是政府招标价)明显高于药企实际得到的采购价。

      返点,也也就是扣率,是药商中标之后对医院的二次促销,所获得的折扣返还医院。返点为什么畅行?原因也早已明晰,即15%药品加成率、以药养医机制,导致医院偏好高价药,“返点”纳入采购价中,即得到大量利润。因此折点是药商竞争的另一个高低,也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

     中国社科院朱恒鹏分析,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卫生院采购药品很少有返点和回扣现象,也基本没有药价虚高问题。因为,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之前,15%加价率管制政策并不约束卫生院,他们可以自主确定零售价格,只要不超过国家最高零售价即可。这样,采购价越低,利润也就越多。同时,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其零售价格也不能高出竞争对手太多。不过,由于二三级医院和卫生院实行的是不同的药品购销和定价制度,两者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后,上述二三级医院药品采购价即政府招标价的弊端蔓延至基层。事实上,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前,同一个药品,二三级医院的采购价(政府招标价)显著高于卫生院的采购价,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按基本药物政策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也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内,要求卫生院和二三级医院按照统一的政府招标价采购药品。

      在这一制度下,药企不会按照此前卫生院的采购价参与竞标。如果药企以此前卫生院的实际采购价中标,则意味着在全国所有省份中标价都要大致维持于这一水平。这些药品就很难再进入二、三级医院,因为低价格下药企没有足够的利润空间向医院提供返点和回扣。

      当卫生院被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体制并被要求零加价卖药后,卫生院完全有能力通过返点和回扣的方式私下谋利。这一模式不过是此前公立医院药品购销模式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模式的简单复制,药企轻车熟路,卫生院也早已耳濡目染,双方完全是心有灵犀、一拍即合。

      调研报告总结称,零差价制度并不能改变卫生院卖药赚钱的局面,只是将原来的公开合法盈利转变为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