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拒绝?选择?:抛弃最武断最玄虚的理论


抛弃最武断最玄虚的理论

——桑塔耶纳《美感》之启示
 
桑塔耶纳,美国著名自然主义哲学家、美学家,美国美学的开创者,同时还是著名的诗人与文学批评家。桑塔耶纳早年就读于哈佛大学,后任该校哲学教授。桑塔耶纳的主要著作有《美感》(1896)、《诗与宗教的阐释》(1900)、《理性生活》(19051906)、《三位哲学诗人:卢克莱修、但丁与歌德》(1910)、《怀疑论与动物信仰》(1917)、《存在领域》(1927~1940)等。在《美感》一书中,桑塔耶纳讨论了诸多美学元问题。
在导言中,他指出“当今流行的学说的主要支柱,是哲学的热情,或是实践的用途……哲学家形而上学阐明审美事实,艺术家批评家大胆地深入哲学领域对审美经验的思考,始终是不成熟的或支离破碎的。……形而上关于美的本质之所以有价值,并不因为这些推断足以说明我们的基本情感,这是办不到的,而且它们表现了而且事实上构成了我们一些后来的欣赏。……所以,也许最武断最玄虚的理论作为对审美生活的解释来看,都应该抛弃,但是作为审美活动的特殊契机来看,就仍有可取之处。能把所不能阐明的那种活动表达地曲尽其妙。……我们不应把那些其实是美感的表现当美感说明。”
关于生理快感与审美快感问题,他指出:一切快感都是固有的和积极的价值,但决不是一切的快感都是美感。快感确实是美感的要素,但是显然在这种特殊快感中掺杂了一种其他快感所没有的要素,而这要素就是我们所知所说的美感和其他快感之间的区别的根据。肉体的快感是离美感最远的快感。当然,所谓肉体的快感不仅指在身体上的快感,因为那类快感将包括一切快感以及一切意识的方式和因素。审美快感也有生理的条件,它们依赖耳目的活动,依赖大脑的记忆及其它意识功能。然而,我们决不会把审美快感同它的根源联系起来,除非要作生理研究,审美快感所唤起的观念并不是对于它的肉体原因的观念。肉体的快感都被认为是低级的快感,也就是那些使我们注意到身体某部分的快感。而且最惹人注意的是出现快感的器官。所以,生理快感与审美快感之间有着十分明显的区别;审美快感的器官必须是无障碍的,它们必须不隔断我们的注意,而直接把注意引向外在的事物。所以审美快感的地位较高和范围更大,就可以理解了。我们的灵魂仿佛乐于忘记它与肉体的关系,而且幻想自己能够自由自在地遨游世界,正如它可以自由自在地改变其思想对象。
桑塔耶纳继而指出审美快感的特征不是无利害观念、审美快感的特征不是普遍性。其理论重点在于强调“审美快感的特征在于客观化”——美是一种感情因素,是我们的一种快感,不过我们却把它当作事物的属性。我们往往把事物对我们的每一作用当作假定的物性的一个成份,这是一种本来普遍的倾向的遗习。事物所唤起的快感,多半是容易同对事物的感知区别开来的,物必先作用于一个特殊的器官,快感才能产生,同其他有关的感觉因素之间的结合是微乎其微的,快感是及时地同知觉分离的,或者落在另一器官上,于是马上就被认为是事物的作用,而不是事物的属性。而美(美感)是被当作事物之属性的快感。继而指出其对美的本质的观点:美(美感)是被当作事物之属性的快感。他指出:“美是一种价值,不是对一件事实或一种关系的知觉,它是一种感情,是我们的意志力和欣赏力的一种感动。这种价值是积极的,是对某种善之存在或者不存在(在丑的情况)的感觉。这种快感必不是事物的功利作用,而是对事物的直觉,是一种最高的善,满足一种自然功能,满足我们心灵一些基本需要或能力。所以,美是一种内在的积极价值,心灵的一些基本需要或能力。这两个条件就足以区分美学领域和伦理学领域了。道德价值一般是消极的,而且往往是非直接的,道德涉及避恶从善,美学只涉及享受。官能的快感不同于审美的知觉,正如一般感觉不同于知觉那样。美是在快感的客观化中形成的,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