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开放标准是指通过开放标准的制定程序,开放标准的使用过程,采取合理的知识产权许可政策,实现系统或产品的互操作性和互换性。开放标准适合在基础设施和系统接口两个领域发展。开放标准的制定过程是民主协作的,使用过程是公开透明的、 知识产权政策是透明的甚至是免费的。
发展开放标准,可逐步改变我国软件企业的生存模式。我国的软件企业成长过程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的成长过程有明显不同,西方发达国家的软件企业的成立之初就在国际软件产业化分工的基础之上定位,对企业的核心价值有明确的判断,其成长过程通常伴随着风险资金或创业资金,我国的软件企业成立之初普遍是基于某个软件工程项目,成长过程通常是靠项目资金滚动,达到很高的规模后,才可能有外部资金注入,这种项目驱动模式决定了软件企业的基本命运:企业要把精力分散到不同的项目咨询、技术、市场、开发、实施、维护等软件工程全过程,企业难以形成核心价值;客户来源是关系驱动,难以形成规模;人力成本随业务规模增长成线性增长,赢利模式差;同质化现象严重,容易陷入恶性竞争。大力发展开放标准,可使软件企业向价值驱动模式转变,企业可以以开放标准为基础,确定企业发展定位,企业可集中有限的精力发展其核心价值,创新速度快,企业争取客户来源是靠核心价值的价廉物美,容易形成规模;企业的人力成本不随业务规模增长成线性增长,赢利模式好;企业之间容易形成产业链条,在健康环境下公平、公开竞争。
发展开放标准,可极大提升我国信息化建设水平和质量。我国信息化建设边界非常广,包括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行业管理运行信息化等,现有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模式是,从用户需求开始,到项目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含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实施、维护等过程),一旦需求变更,又要循环项目的整个过程,这种信息化建设模式存在诸多问题,由于每个软件开发服务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产品是私有的,用户容易被厂家绑定,更换软件服务商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巨大。在信息化工程项目中,推广开放标准策略,在项目的立项之初,招标之前,就明确开放标准在信息化工程项目中的基础地位,这样就要求,每个软件开发服务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产品是符合开放标准的;用户不依赖任何单一软件厂商,更换厂商的时间和资金成本低;用户可方便得到满足多样性需求的解决方案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