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预示中央调控方式的重大转变
自从2010年“两会”后,本人就提出了“国务院动真格了”。前不久,也曾看到过网络版上海版房产税,但当正式版本的上海房产税方案出台以后,我还是无法相信,“对新增量征税,而对存量房不征税”,这开了一个十分坏的头。因为:
1. 可能会助长其它城市的炒作之风。因为上海都这么搞了,其它城市也可能会对新增房征税,所以投资客会在其它城市“抢筹”,毕竟房子是限购品,是稀缺资源。
2. 进一步让财富两极分化。当前什么人在上海拥有高档存量房?当然是富人,包括江浙的富人、外国人、华侨等,无论如何?一般老百姓是买不起上海的高档房。按上海版房产税,以前无论买多少都无所谓了,再买就有可能征税,对于已经在沪拥有高档存量房的富人来说,再买的迫切性就会下降,而真正需要改善的中产阶层,只要有2套,很有可能突破人均60平方米的红线,被纳入征税对象。所以应了一句话“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中产阶层”。
3. 相对于上海版房产税,重庆版房产税针对存量和增量高档房产,明显公平得多,与国际上对存量房进行征房产税的概念接轨。
4. 无论是上海版房产税还是重庆版房产税,对调控楼市“心理多于实质”。以重庆2010年12月的成交数据,仅1.6%的物业,约4.45%的资产超出了均价的2倍(详见下表),纳入征税对象,即使不扣征免税面积,其影响也是些微。这再一次印证了“指望地方政府调控楼市,无异于猪八戒不爱媳妇,不着边际”。其实调控房地产只需两招,一是收缩银根,二是扩大地根。
5 虽然上海和重市第一版房产税的实际影响并不大,但这毕竟是从1986年房产税出台以来,历时20多年,排除万难,走出了关键一步,意味着调控方式一次重大改革,为以后开拓新的税源创造了事实依据。当然不排除房产税在试点的成果之上,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即推广到更多城市,税率提高。如果房产税不再是“怪胎”,中国的房地产将会慢慢走上正常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