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地沟油”泛滥成灾责任不全在监管部门


文/罗竖一 

    食品安全,关乎民众的生命安全。

 

    有关资料资料表明,人一旦食用“地沟油”,会引起消化不良、头痛、头晕、失眠、乏力、肝区不适、剧烈腹绞痛、贫血,甚至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显而易见,“地沟油”对人体的危害颇多,而给民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据2011年12月14日《新京报》报道,卫生部网站12月13日发出通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组织开展“地沟油”检测方法研究与论证工作,并向社会征集检测方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卫生部的直属单位,10月13日正式挂牌。就在中心挂牌前一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曾向本报表示,目前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特异性不强,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

 

    卫生部此举,对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然事实上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众所周知,“地沟油”对于中国亿万民众之危害,可谓历史久远。然地沟油至今依然大行其道。

 

    为何如此呢?

 

    首先,是因为一些参与制取、贩卖“地沟油”的不法者利欲熏心、道德败坏,而置大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于不顾。

 

    其次,是由于有关监管部门的失职。

 

    凭心而论,这些年有关监管部门,对于中国的食品安全还是比较重视的,但就一定意义而言,“地沟油”的泛滥成灾,跟有关监管部门的失职有很大关系。

 

    譬如,人所共知,很多制作“地沟油”者,往往会在夜幕降临之后,前往饭店等地去收取“原料”。此时此刻,有关监管部门在哪里?

 

    诚然,此时为通常意义上的下班时间,但是,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何不能加班呢?其实,说白了就是缺乏责任心。

 

    再者,与经销商的道德素质也有很大关系。

 

    一般而言,“地沟油”之盈利,是需要通过经销商才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经销商深知供货方的底细,但出于逐利之目的,其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会明知故犯地让“地沟油”流入市场。

 

    还有,“地沟油”的泛滥成灾,与我们众多普通老百姓也有关系。譬如,当我们看见制作“地沟油”者在饭店等门前收取“原料”时,我们向有关部门举报了吗?诚然,有群众会举报,而在具体制作或者贩卖时,也会有人举报。但是,在收取“原料”这个源头环节,我们有多少人站出来了呢?又有谁前去制止了呢?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地沟油”泛滥成灾责任不全在监管部门,而与整个社会都有关系。

 

    如今,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但愿能早日征集到切实可行的方法。然笔者同时希望中国亿万民众也积极地行动起来,而与国家有关监管部门一起,将害人害己的“地沟油”消灭掉。(稿源:中国经营网)

 

    罗竖一 中国经营网 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