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德州菏泽等市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莱芜市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家庭年收入不超过2万元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且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万元;人均住房保障面积由不足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城市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由每户每年2856元提高到3240元,购房补贴由每户3.2万元提高到5万元。年内完成56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直补工作。德州市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提高到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3929元以下,最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由每月每平方米5元提高到6元,其他低收入家庭由每月每平方米4元提高到5元。菏泽市年内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150套、廉租住房2000套、公共租赁住房3240套。将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由家庭年收入19106元以下调整为家庭人均年收入10093元以下,低保家庭租赁补贴由每月每平方米3元提高到4元,低收入家庭由每月每平方米2元提高到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