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http://news.sohu.com/20110430/n306693023.shtml) (记者郭超)明天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施行,司机醉驾将受刑罚。昨天,北京市交管局对实施新法的相关准备进行了通报,市交管部门将组织专业民警进行相关处理,检查醉驾的一线交警都将配备具有录像功能的设备上勤,检查点装配阻车器、手铐等警用设备。如果检查点跟随救护车,涉嫌醉驾人员必须现场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检查。
对于有关部门控制酒后驾车的行动和措施,我表示支持,我自己不会开车,所以,我本不应该有任何的质疑。但是,作为免疫学的研究人员,我认为,这样轻率的验血是一种有潜在危险的行动。
首先,我国是一个肝炎(不仅是乙肝,更有丙肝的问题)的大国,还有HIV感染等问题。在现场采集血液,很可能存在着感染的问题,当然,这可以通过控制消毒措施等来避免。但是,如果检测人数很多,那么,难免可能发生意外,同时,由于流动性强,难免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不仅对于检测人员有感染的风险,对于被检测人员也可能存在着交叉感染的问题。同时,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乙肝检测的职业准入检测,那么,这些采血人员是否应该有健康证明,司机是否可以要求采血人员出示澳抗等的检测证明呢?是否可以因为传染病的理由,拒绝检测呢?而在采血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采血者被HIV等感染,又如何来处理呢?这大大加剧了现场交警和医护人员的执法风险。所以,还是应该到医院为好,同时,应该限制检测的人数。
其次,这样采血还有健康隐患。例如,某些人群可能因采血而发病,如晕血症,出凝血障碍(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及阿司匹林服用者等等),应该在现场准备必要的抢救器材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最后,这样任意采血,存在着隐私的问题。在我国,DNA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我们进行人体标本的研究,也是要通过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要保证不能泄露个人的信息,也不能把样本用于批准项目以外的研究。有关部门如此采血,是存在着个人隐私被泄露的风险的。
总之,作为免疫学的研究人员,我个人认为,有关部门采取这种有创性的检测,是有风险的,可能存在着疾病的隐患,对于交警和司机都可能有潜在的风险。所以,我还是认为,在现场,只能通过无创性的检测,如呼出气体的检测,进行筛查为好。如果,一定要进行其他检测,可以开发尿检等其他无创性的检测。
我理解有关部门和大家对于控制醉酒驾车的急迫心情,但是,为了大家避免传染病的风险,我还是建议要慎行。这个问题,应该交由卫生部的专家评估再确定,并对应配备专业的人员和器材提出要求和规范,并划拨专门的经费用于执行(不过,在当今这个看病难,看病贵尚未完全解决的医疗短缺的状态下,为此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是否真的值得呢?)。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可以公众一个交代,避免政府承担太多责任。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由批准的专家进行解释。这样才比较稳妥。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于学院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