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食品安全企业的目标和措施


  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目标和措施

  食品安全与企业责任(之三)

  ——在食品安全与绿色循环产业链建设高层论坛上演讲(续三)

  (王在安 2011-05-15)

  

  二、中国食品安全建设中,企业履行责任的战略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

  首先,我要再次强调这样一个观点,即在讨论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的责任时,必须将政府责任与企业责任加以严格区别。这是因为企业不可能、也不应当履行政府责任。企业为什么不可能履行政府责任呢?主要是因为企业并不掌握履行政府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权力和资源。

  以这次瘦肉精事件为例,政府责任就是有效地管理好瘦肉精的生产、储运、流通、销售、使用,避免使用瘦肉精喂猪,避免饲养出瘦肉精猪。屠宰企业的责任则是拒绝接收瘦肉精猪,尽最大努力减少瘦肉精猪的流入企业。因为一旦饲养出瘦肉精猪,屠宰企业所能做到的,只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瘦肉精猪的流入,而不可能完全杜绝瘦肉精猪的流入。

  这是为什么呢?

  第一,这是因为“瘦肉精”作为一种舶来品,它是多种药物的统称。从1997年开始,“瘦肉精”已被中国官方明令禁止用于畜牧养殖业。被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7种能增加家畜瘦肉的药物。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的瘦肉精已经不仅仅是这七种药物了,而是十多种药物了。而且今后还有增加的可能。而我们目前的检测手段主要是针对“盐酸克伦特罗”这一种瘦肉精的,并不能完全涵盖其它种类的瘦肉精。

  第二,就是根据来自国家权威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信息,目前检验瘦肉精的试剂盒(最方便的检测仪),国内还不会生产,还得从英国等国进口。一个售价高达3000元的试剂盒只能检验40个样品。也就是说,每个样品将花费近百元。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显然都不可能接受如此高的检测成本。

  第三,正如北京市卫生局食品监督处处长汪静在回答记者时所说的——目前的瘦肉精检测周期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大工业生猪屠宰生产线的工艺与效率要求。汪静说:如果严格按照科学的检测程序要求,要想完全准确地检测出瘦肉精,“整个检测的周期很长,最短也要经过半个月时间才能拿到结果,即使是这样,最后结果还是达不到100%的精准。”如果真的按照这样的科学程序进行检测,全国所有的现代化屠宰生产线和企业,都只有关闭一条路了。

  正因为如此,国家才规定按照2%的比率对瘦肉精进行生猪在线检测。毫无疑问,按照这样的比率进行在线检测,瘦肉精猪肉流入屠宰企业、流入肉类市场、流上消费者的餐桌,将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第四,现在用猪尿试纸检测瘦肉精的方法有很大的缺陷。一是检出准确率很低,二是只对某种瘦肉精有效,三是检测效率极低,根本不能适应日宰数千头、上万头生猪的现代化生猪屠宰生产线的工艺技术和效率要求。

  鉴于此,一旦饲养生产出瘦肉精猪,生猪屠宰企业的责任,顶多也就是尽最大的可能减少瘦肉精猪的流入而已,根本不可能完全杜绝瘦肉精猪的流入。所以,一旦政府失职,市场上生产出来了大量的瘦肉精猪,包括双汇集团在内的优秀肉类生产企业,都不可能完全避免瘦肉精猪的流入。并且,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体制环境下,都极有可能再次被“张冠李戴”,成为政府责任、社会责任的替罪羊!

  所以,我对包括双汇集团在内的中国肉类企业宣称自己要进行百分之百在线瘦肉精的检验,确保瘦肉精猪一头也不流入企业的宣示并不看好。因为实事求是地说,市场上一旦出现了大量的瘦肉精猪,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还没有一家企业能够真正做到完全避免瘦肉精猪流入企业。就是全世界最关注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企业,就是像双汇集团这样始终坚持以“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高于一切”作为其核心经营理念的伟大公司,也是无能为力的。

  但是,作为肉类加工生产企业,是不是在履行其食品安全责任方面,就无能为力了呢?不是。从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来说,企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我认为从企业发展战略的角度来说,在履行食品安全的责任方面,可以做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就是建立企业内部绿色安全产业链条。

  比如,屠宰企业向上游生猪饲养产业、饲料生产产业延伸,建立自己的饲料产业基地和生猪饲养产业基地,这样可以确保所生产出来的生猪远离瘦肉精。

  但是,隔行如隔山。建立企业内部产业链条,一是投资巨大,二是有可能成本风险很高。所以,企业内部的产业链延伸,以解决企业30-40%的原料生猪为宜,大部分原料生猪还是得通过外部市场购进。

  第二件大事,就是建立外部市场原料生猪绿色安全采购供应管理链。

  通常,企业对市场营销比较重视,一些全国性的大型食品企业的销售机构,往往数以百计,销售人员成千上万,从销售分公司到销售办事处、再到市场业务经理,对三级销售渠道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服务,对市场链的管理非常完善。

  但是,目前大多数食品企业的采购供应链管理非常满后,采购供应机构很小,采购人员也很少,对原料(例如对原料生猪)生产商和供应商的管理非常粗放。

  建立绿色安全市场采购供应链,就是要像重视市场营销那样,重视原料生猪的采购,对原料生猪的饲养、生猪饲料的生产、生猪饲料的配方和防疫,生猪生产商、生猪流通商,采购部门都要进行全产业链的、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管理,确保生猪采购质量可靠,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杜绝诸如瘦肉精猪流入企业这一类问题的发生。

  由于这两件大事,都涉及到公司的投资与发展,一是并非所有屠宰企业都有能力去做的事情,二是并非短期能够见到成效的。所以它们是企业履行其食品安全责任的两大发展战略目标和措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