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之仁


 不!绝不!说起“复礼”,那些所谓的法家们也许更坚决,而且把“礼”更加固化为刚性的法。我们看看现存的史料,看看那些法家定的“法律”有多少不是来自于“礼”的呢?不论是早年的商鞅,还是后来的韩非都是一样的。尤其是韩非,这也难怪,他是最“好礼”的荀子的徒弟嘛。如果真的反对“礼”的话,似乎更应该反对法家的“法”。而孔子看来,更关心的是“礼”的背后所代表的一定程度上的合理因素。这个其实是孔子对“礼”的一个最大的发展,可是这个发展在后来的“儒家”,又是有意无意的将孔子的发展克服掉了。而且是打着孔子名义克服掉的。历史有时候就是这样真假难辨。
  
  这一章,孔子明确的说出了其最核心的价格观之所在,那就是这个“仁”。孔子说,没有了这个“仁”,“礼”“乐”也都是没有什么用的。这话说得还不明确吗?孔子形容他那个时代是“礼坏乐崩”的时代。那也是孔子认为是他那个时代最大的不合理之处。但是在这一章孔子又明明白白的说,没有了“仁”,礼乐什么也不是。这话是很值得那些尊孔的和非孔的人好好思考一下。你们尊的或者非的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