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别把自己当“领导”


学者,别把自己当“领导”

卫祥云

前有某学者对关于房产税的争论发表言论:搁置争论,先开始实施,以后逐步完善。显然,他把自己摆在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位置上。其言其行不仅与学者相差甚远,而且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逻辑混乱。一会儿说征收房产税是基于权力;一会儿把征收房产税与国有企业利改税作比较;一会儿又搬出国外的房产税说事,说人家的“持有税”对公有、团体和私人产权一视同仁。而我们的核心问题是在中国土地产权只有国有和集体两种,而没有私有土地产权。照此逻辑,那就请政府对自己征收房产税吧!

无独有偶,近有某学者在价值中国网上发表言论:房产税不要再争辩。并称今后房产税会纳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既然,现在都不让人家讨论和争论,又怎么能证明其合理性,又为什么还要纳入法律法规。这难道不说明现在的“不要再争辩“是明显地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吗?

即使在法治非常成熟的国家,即使是已经实行多年的方针政策,包括宪法都有不断讨论、修改和完善的必要。为什么对一项并不成熟的税收政策就不允许人家“争辩”和讨论呢?

由这样的文章题目可以看出,其口气之大,堪比党和国家领导人。其霸气十足,风头盖过美国总统奥巴马。但学者就是学者,千万别把自己当领导。当然,地方领导也别把自己当中央领导。重庆市长黄奇帆最近在天津达沃斯论坛上的发言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他说:房产税今后一定会被国家立法,一定会成为中国基本的税制。对此,我们可以质疑:既然,今后才立法,那么现在的试点和做法就缺乏法理的支持,属于“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既然如此,某些所谓的税务专家的振振有词就是扯淡。

所以,我们都不应该忘记和一定要牢记那句名言:我坚决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201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