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赣榆县公安局,茅中余局长:该案迟迟不作处理,...


请问赣榆县公安局,茅中余局长:该案迟迟不作处理,是你赣榆县公安局法制科的责任?还是龙河公安派出所渎职?包庇所致?!
茅中余局长:您好!
2011125上午9时许,赣榆县海头镇龙河村支部书记董淑钦(下称:侵害人)去镇政府开会,于镇政府二楼遇到我(下称:受害人),因侵害人劣迹斑斑,故时时疑心重重,侵害人疑受害人是去党委举报他的腐败劣迹的,故不问三七二十一,上去抓住受害人便连打带骂,致受害人受伤住院治疗数月,花去医疗费等10余万元。(住院证明材料已交龙河派出所)
案发当时,海头镇原党委周家山书记就对该案十分重视,他要求受害人安心住院治疗,不需张扬和另处告状,并言明他已指示海头镇边防派出所和龙河派出所依法严肃处理该案。
受害人住院后,海头镇边防派出所到医院对受害人做了《问询笔录和拍照》并开出《损伤鉴定委托书》;龙河派出所也代侵害人转交给受害人4000.元现金,言其:待伤愈出院后,再根据花费情况作彻底处理。
然而,受害人出院后,龙河派出所和侵害人总以种种借口推拖处理,为保护自身权益,受害人于是常常催促龙河派出所尽快依法作出处理,因此,侵害人便产生了打击报复受害人的心理。
201296下午1点许,侵害人酒后帅众人指挥铲车,强行铲除受害人建在自家合法土地上已半年多的墙基和下水道及人行通道。造成受害人一家无法出入、房屋墙体倾斜开裂,直接经济损失两万余元!
龙河派出所长相入春于20121011日亲口告诉受害人说:“已按海头镇党委张文岳书记的指示,将该案材料报呈县公安局法制科审定。”并还承诺说:“我们一定会依法公正处理的,到时,该赔偿的要赔偿,该拘人的要拘人!”然而,至今已三月有余,未见赣榆县公安局法制科的任何批复与回应!请问茅中余局长:是赣榆县公安局法制科出了毛病?还是龙河派出所在欺骗受害人?!
上述两案,给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但,该案情节简单,事实清楚、法律和事实依据明显,若诚心对该案定性,极为简单和容易!没有理由拖延处理时间!
该案的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公正?不但直接影响受害人的正常生活,并且也直接影响你赣榆县公安局的形象!!
茅局长,受害人已将该案案情早前挂号邮寄给您了,因至今未见回音,故今借助网络再次向您反映和求助,祈望您在百忙中给予关注!
敬礼
受害人:刘顺武
电话:15161368118
2012-12-8
注:相关事实照片
及相关适应该案的法律法规已于日前邮寄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