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田到户


  而国家向农民征税,总是通过向村社集体分摊征税任务,而不是直接下达到农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离开村干部,国家很难向人数众多税额很小税源分散的农户有效率地收税。若有农户拒绝交税,国家就可能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向法院控告,组织小分队采取强制措施征收,其中,国家下来清收总是应村社干部的请求,因为国家向村社集体下达税费任务,农户不交是欠在村里而不是欠到国家,国家记村里欠债,村里记农户欠债。有农户不交,村集体的负债就会增加,这会引起其他村民的不满,由此带来连锁反应,以至于收税费越来越难。税费收不起来,共同生产费也就很难收起来,村集体的公共事业也越来越难办。

  分田到户时,设想只要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蛋糕做大了,农民就会“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交给国家的是税,留给集体的是用于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的费用。这两者都要向农民征收,且一定要对不交者采取强制措施,但实际上,国家很难直接对农户频繁使用强制手段,最多只能应村社集体的请求偶尔使用强制力。村社集体与传统社会的乡村组织已大不相同,因为这个时代已是法制时代,已是国家垄断了所有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时代,村庄缺少强制手段,村庄边界的开放也使村庄舆论力量式微。更重要的是,国家为了顺利征税,倾向默许村社干部协税时自肥,村社干部由保护型经纪变为赢利型经纪。这样一来,村干部在村民中的形象很快就被毁掉,村庄选举中,这些人往往连任都变得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