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以来,一股经营城市的风潮便在全国蔓延开来,而与之相伴而生的就是野蛮拆迁甚至是暴力拆迁,一度全国各地甚至出现了此起彼伏的拆迁致死人命的事件,甚至而有因此而酿成地方性的群体性事件的。这些年来在中央的强力干预之下,野蛮拆迁、暴力拆迁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绝对没有绝迹,只不过更加的隐秘而已。至于因而至于出现致残、致死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笔者的家乡近现年来也在搞新农村建设,农村没有新,但是房子却已经拆得一塌糊涂的了,其间暴力事件不是没有,特别是软暴力更是家常便饭,令人唏嘘不已。
因此,相比较而言湖北这地方的拆迁,对于“钉子户”的这种做法算是非常的“文明”的了,派出公务员千里迢迢赶到深圳去做工作,尽管这手段有些“下三滥”,总比那种趁户主不在家直接就把你的房子给推倒了,等你闹出来社会反响大了以临时工干的,黄土地不知道,表示歉意就四两拨千斤的应付过去了,或者暴力一点的派几个公安人员像搞地下工作一样,晚上偷偷的把你塞进警车拉回去看你还敢不签?
一个小小的拆迁问题便充分的反映了我们的官员是不是真正的做到了“三个代表”,我们怎么能不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