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方案


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5)《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62/25-3001-2000甘肃省地方标准);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纸和我公司相关的文件及施工经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舟曲县人民武装部冶务办公用房工程,位于舟曲县峰迭新区。建筑面积3721.38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八度,使用年限为50年。

建设单位:舟曲县人民武装部

监理单位:甘肃宏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地勘报告,该工程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由第四系全新统填土,黄土状粉土层及冲积卵石构成,各层土的野外特征分析如下:

1、地层岩性分布

开挖深度范围内,拟建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分布有:

填土层(Q4ml)该层在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内厚5.07.3m,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外大部分区域厚度0.4~3.5米,黄褐色,土质不均匀,以回填粉土为主,含卵石颗粒,表层0.5m含植物根等。稍湿,中密~密实。

②黄土状粉土层(Q4al)厚0.427米,层面高程1522.06~1523.99米。褐黄色,土质较均匀,虫孔、大孔隙较发育,具水平层理,无光泽,干强度低,韧性低,稍湿~湿,稍密。

粉细砂层(Q4al):该层局部分布,大面积区域缺失。在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内埋深5.0米~6.5米,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外埋深2.70~3.00米,层面高程1521.14~1524.18米,厚0.3~2.0米。杂色,砂质较纯,主要矿物成份为石英、长石、云母等,稍湿,稍密。

卵石层(Q4al):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内埋深6.30米~9.10米,甘肃省移动公司院外大部分区域埋深1.70~4.80米,层面高程1518.56~1522.75米,勘察厚度8.40~28.20米。杂色,成分以花岗岩埋深3.80~6. 10m,层面高程1517.23~1517.43m,勘察厚度4.60~7.80m(未穿透)。杂色,成分以花岗岩、石英岩、变质砂岩等为主,磨圆度较好,呈圆形-亚圆形,颗粒级配较好,一般粒径2~10㎝,最大粒径15㎝,含漂石,卵石颗粒呈中风、石英砂岩、变质砂岩、片麻岩为主,磨圆度较好,粒径以3~6㎝为主,偶含漂石,充填物以细砂、砾石为主,中密。

三、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该工程所在位置;为保证基础施工的正常进行,须前期掌握的资料有:

1、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地勘报告。

2 开挖机械准备:a.挖掘机1台; c.装卸机一台。

四、基础开挖放线:

    1 根据勘察单位提供的地勘报告,确定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土壤属性。依照土壤的性质按照相关规程及规范的放坡系数,对基坑周围给以适当放宽,据现有自然情况:场地内无断裂、土洞滑坡等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本工程基坑范围内土壤属四类土,按0.3的系数给以放坡。

2 通过设计标高和实测情况表明,楼体所占用的现有自然地坪高程差异较大,为统一起见方便施工,先仍以自然地坪实测值和设计开挖高程值的高差同放坡系数之积,和根据图纸承台设计从轴线外扩尺寸加工作面尺寸给以基坑开挖尺寸,以及放坡尺寸,累计拓宽尺寸为3.0m

3、具体撒灰线工作:

1)、根据设计图纸先行定出楼体边框定位线(即楼体外围纵、横线)然后以此为基准向外平行扩移3.0m作为开挖基坑线。

2)、为了降低作业强度,提高机械利用率,要求各施工人员配合机械开挖的过程中在场地表面及时撒出灰线。

(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业务办公楼±0.000,通过实测表面,开挖深度在4.1m深,在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用水平仪复核开挖标高。

4、注意事项

(1)、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尺寸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要考虑工作面的增加宽度并在开挖过程中试打钎避免大面积的二次开挖。施工时尽力避免基底超挖个别超挖的地方经设计单位给出方案用级配砂石回填。

(2)、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预留200300m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

(3)、开挖基坑时有场地条件的一次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土方运到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土方开挖时要注意保护标准定位桩、轴线桩、标准高程桩。要防止邻近建筑物的下沉应预先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4)、基坑开挖后,桩基施工工期较长,根据基坑开挖面积在基坑设置4个集水坑。

五、质量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要求

项    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200

-50

+300

-100

+500

-100

+100

-

一般项目

3

边坡

设计要求

1

表面平整度

20

20

50

20

20

2

基底土性

设计要求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土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六、作业条件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建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的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的效率来确定。

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清理坑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做好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交底。

七、操作工艺

1)工艺流程

定位放线验线→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平底.

2)坡度的确定

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础坑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规定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坚硬性粘土-2.0m。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必须放坡。本工程结合现场实际及工程岩土报告,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协商后决定本工程院外无土钉支护的部位采用自然放坡,放坡系数为0.33,在开挖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有特殊部位可在现场及时协商解决,及时办理相关签认手续。

八、主要机械。

本工程采用反铲挖土机,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在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和边坡的状态。深度大于1.5m时,根据土质变化情况,应做好基坑的支撑准备,以防坍陷。

九、修坡和平底。

在距坑底设计标高 50cm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小线或铅丝),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坑宽标准,以此修整坑边。最后清除相底土方。坑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十、质量标准

基坑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场地平整允许偏差值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1

表面标高

+0,-50

用水准仪检查

2

长度、宽度

-0

用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3

边坡偏陡

不允许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十一、注意的质量问题

1)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4)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十二、安全措施

1)机械开挖时,在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

2)挖土期间基坑边严禁大量堆载,基坑周边4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机具、机械或机动车辆行驶。

3)基坑周边设1.5m高钢管安全防护栏,坡顶2m宽地坪及主要施工道路水泥地坪硬化处理。并坡向现场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

4)基坑上下在四角设钢管扶梯,并采取防滑措施。汽车土方外运时,车顶盖棚布,并及时消扫马路,注意安全及环保。

5)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在基坑四角坑边架设灯座,有足够高度,照向坑内。

十三、基坑开挖施工技术措施

基坑开挖在满足基础施工的条件下,结合周围建筑物的情况,基坑开挖顺序,先开基坑西面,按顺时针方向进行。

1)本工程基坑开挖坡率为1:0.3;

2)基坑顶留0.8m的基础工程施工肥槽;

3)基坑开挖前,必须先进行降水,使坑内地下水位始终位于开挖工作面1.0m以下;

4)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每一分层深度为2m,每一分段长度为30-40m;

5)开挖到基底底标高时,预留300mm保护层用于人工开挖;

6)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变形和地面沉降等监测资料,随时调整开挖进度,必要时采取回填等措施。

十四施工进度计划

土方开挖总工期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约30天内完成(含土钉支护,不含降水井施工)。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现场办理延工相关手续。

十五、基坑开挖时的周边围护及坑边防护措施:

1、该工程开挖深度为4.1m且土壤性质属四类土,无须支护。

2、防护栏杆高度1.2m,扫地杆距地0.6m,下设高度0.2m挡脚板,要求横平竖直,围护栏杆外侧挂上安全警示牌。并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巡逻,确保工程安全有序进行。

3、专人负责坑边及边坡稳定性观测,24小时不间断的进行该项工作,如发现有异常现象时立即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工地负责人应立即处理。

4、汽车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道路平整、畅通,挖掘机作业半径内严禁站人。

5、依据地质勘察报告,挖至基底标高无地下水。

6、距离坑边2m范围内禁止堆放材料及作为汽车运输通道。

7搭设专用通道,夜间作业时要有充足的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