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实践意义的人文精神之五
康立恒
本文吸取了前人和今人大量的研究成果,受文体限制,不一一注明。同时,错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长期以来,在人文领域,对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一般认为:科学是理性的,宗教是非理性的;科学建立在实证之上,宗教建立在信仰之上。而科学和宗教之间,其实远不像我们以前想的那样水火不容,有时它们的关系还相当融洽。比如,在西方社会,直到今天,仍有很多科学家信仰宗教。一个科学家平时在实验室研究科学,到星期天去教堂做礼拜,是很正常的。
前几年,联合国有关机构曾经用世界著名的盖洛普民意测验方法进行过一项调查,调查最近300年间300位最著名的科学家是否相信神。其中除38位因无法查明其信仰而不计以外,其余262位科学家中,不信神者仅20人,占被调查总数的7.6%;信神者则有242人,占被调查总数的92.4%,其中包括几乎所有曾对科学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科学巨人。更令人惊奇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中信神者竟占93.27%。
而2004年,美国《科学美国人》杂志调查表明:美国有40%的科学家有明确的宗教信仰。但相对于多数美国人信上帝来说,科学家信上帝的比例就低很多,美国顶级科学家信上帝的占7%,其中生物科学家的比例最低,仅为5.5%,而且比例还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宗教作为伴随人类文明发展的一种普遍现象,远不限于客观认知的真伪范畴,还延伸到道德教化,心理安慰,人文想象等众多领域,笼统地把宗教与愚昧划等号也是不妥的,不由分说地往信教者头上贴愚昧的标签,甚至把某一学科成绩不好的人通通认定为愚昧者,并主张限制他们在公共领域内的言论权,这种打着反宗教旗号的科普,已隐然有了“科学教”的苗头。
其实,这并不奇怪。早在西方最“黑暗”的中世纪时代,基督教学校里就讲授数学、逻辑学、天文学等课程,这些课程是现代科学的基础。历史上,哥白尼、牛顿,等等,都信仰宗教。布鲁诺、伽利略都是信仰纯正的基督徒;哥白尼和布鲁诺都是神学院的神甫。布鲁诺虽然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却根源于宗教学术内部的分歧。
科学的深邃强大令人着迷和尊崇,但同时也必须清楚,在人类的认知范畴内,科学主要进行的是客观领域的真伪判断,还有道德领域的善恶判断,艺术领域的美丑判断,生活方式的价值判断,等等,不能在所有领域内都坚持唯科学标准。真正懂科学的人都知道,任何科学理论都有明确的适用范围,超越范围使用就是一种伪科学行为。
从知识论的角度去调和科学与宗教、宗教与哲学的矛盾,尤其在西方有一种流行的理论认为,世界是广大而无限的,而人的知识是有限的,世上有很多东西我们认识不了,而那些认识不了的东西,就会使人们相信那是一种神灵的、神圣的境界。对这种境界我们既不能用理性去肯定它,也不能用理性去否定它,那人们就可以信仰它。因此,这种境界你信仰,你就可以说那就是神、那就是上帝。宗教的基础就在这种信仰之上,而人类的认识弱点就保证了这个信仰是不能被我们理性所推翻的。所以,科学的发展并没有使宗教走向死亡;宗教的延伸也无法阻止科学的进步。
从这个角度说,虽然科学解决了许多问题,但科学并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也不能证明上帝不存在。科学也有许多解决不了的问题,尤其是人的心理问题。所以,十八世纪法国数学和物理学家拉格朗日感叹说,保留上帝这个假设,毕竟可以解释很多事情,尽管不是科学意义上的解释。
李政道也说过:“科学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科学也有许多解决不了的问题;科学解决不了的问题,去请教哲学;哲学解决不了的问题,你去最后请教宗教”。因为“科学是让人先了解,后相信;而宗教是让人先相信,后了解”;科学不满足和不完全相信对客观世界已有的认识和经验,对这些认识和经验始终持怀疑态度,不断探索告诉人们客观物质世界的规律;而宗教本身就是虚幻的,它要求信仰的人完全相信它的教义,不能有任何怀疑。宗教的大前提本身就是虚无的,就是假设它存在,然后让你了解它是如何存在的。宗教不具有客观性和统一性(世界上有各种对立的宗教),而科学是客观的、统一的(世界上只有一种科学);宗教侧重于人的内心体验,而科学侧重于人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利用和改造。
宗教就是“企图用非现实的力量和非现实的方式,解决现实问题的一种社会现实”。上古的宗教侧重于解释自然,中古的宗教侧重于论证上帝,随着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近代的宗教侧重于解释理性。形象地说,宗教是天上的神,地上的仙;教堂的顶,寺庙的烟。巫术讲神,方术讲仙。而宗教和巫术从功能上说,巫术在于实用,宗教在于信仰,宗教比巫术更多的满足人的各种精神需要。所以,马克思说,宗教不是神启示了人,而是人创造了神。宗教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说白了,神是人想象出来的。其实天是主人,人是客。自然才是永恒的主人,人类只是短暂的过客。有神无神,唯心唯物,都不过是人类的心理。有神比无神合于人性,唯心比唯物更自然。
西方文化从源头上是多元的,也不是一元的。希伯来文化与基督教信仰、希腊文化、罗马文化,等等,它们共同构成了西方文化的多条源头。从中东希伯来文化和基督教文化获得了宗教思想,从希腊文化获得了理智的哲学遗产,从罗马文化获得了法治思想,从中国和阿拉伯得到了科学的基础,西方的核心人口和语言来自欧洲。
而中国文化实际上也是多样文化的集合。它从印度得到了佛教传统,从中亚和西亚吸收了音乐、舞蹈、雕塑等各种艺术涵养,自己又创造了儒家、道家、墨家、兵家等各种文化思想。所以,西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督教文化,这是文化史常识。
因此一般概括地说,西方是宗教文化,中国是宗族文化。西方的文化来源有两个:一是古希腊哲学,这是科学文明的源头;二是希伯来(以色列的古称)的神教信仰(源于巴勒斯坦、以色列、小亚细亚等地的犹太教),这是基督教文明的源头。二者相遇,宗教占据了统治地位。于是西方文化的核心是宗教、是自由,教化形式是“科学”。从而形成以法律为基准的价值体系。他们认为人性本恶,人和人的一切活动都是上帝安排的,都是由罪孽产生的。为了向上帝赎罪,就要通过宗教来约束和管理人心和社会,这也是西方人做礼拜和祈祷的原因。
而中国传统文化一般认为人性本善,讲“仁义”。我们古人聪明地把人性本善这种虚无缥缈的道理转化成礼仪,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以儒家为代表的“仁”,教化形式是“礼仪”。直到现在,“性善说”占了主导地位,等于礼仪代替了宗教。从而形成以道德为基准的价值体系,所以,中国是礼仪之邦。
体现在人格上,西方文化强调内在自觉,注重表里统一,这种人文的基础是诚信。这是西方长期宗教熏陶的结果。而中国文化主要体现是面子与礼仪。这实质是一种外在自觉,缺乏表里统一性,是一种分离的人格,表面上说的好听一些是——含蓄,而其本质是缺乏诚信。所以,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结合,在人的内在品格方面,既要吸收西方的内在诚信,也要保留中国外在形式上的礼仪文明。二者结合的人格才是完美的。否则,只有诚信,没有礼仪,诚信会失之直莽;而只有礼仪,没有诚信,礼仪只是动物华丽的外衣。所以,最好是既有内在的诚信,又有外在的礼仪,这才是人格的理想状态。
其实,人的天性,从来就有两面性:一面表现是性善,奉公、清廉;另一面是性恶,自私、贪婪。在善恶之间还有个灰色区域。绝大多数人,既是天使,又是魔鬼;既追求自己的利益,又同情他人。每个人心底里都有一点晦暗的地方,这是人的本性。
这种情况目前人类无法改变,那么,现实的作法是一方面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追求自利的人去增进他人的福利,另一方面努力提高人的道德情操,自觉地为社会服务。美国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斯蒂芬·温伯格说:“并不是宗教提高了我们的道德感,相反是我们道德价值的不断提高,改进了人们宗教信仰的方式。”
顺便简单说说宗教的“宽容”不排它问题。在中国,同一个人既可以是儒家、同时又可以是佛教徒和道教徒,而且他不会觉得不协调。在同一个家庭,既可以供奉佛祖、妈祖、先祖,又可以供关公、土地爷等。这就是所谓“宗教宽容”的直接证据。但严格地说,这不是宗教宽容,而是宗教兼容。兼容是自发的、非理性的,既对宗教学理浑然无知(如初民之“不可方物”),又对神灵魔力心存恐惧,所以产生盲目崇拜;宽容则是自觉的、理性的,既有对自我信仰的确认,也懂得对异己信仰的尊重,是一种成熟心态的反映。而所谓“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的说法,是中国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宗教兼容的政治功利性使然。(待续)(潘世东转载于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