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为何这么难?


 

 

党的十八大在反腐列为最重要的历史任务之一,近来的反腐力度也的确体现出前所未有的强度,仅省部级高官被查处的人数就已经达到九人,的确体现了高层反腐的坚定决心。然而,相对目前腐败状况的严重程度,反腐斗争还是任重而道远,对个别案件的查处力度尚不足以对官场腐败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尽管相对全党及干部队伍的总体而言,腐败分子是少数,但是其对党和国家形象和利益的严重危害之深远是难以估量的。因此,反腐绝不能局限于对个别案件查处的零打碎敲,而必须要发动一场空前的人民战争,形成压倒性态势,让腐败分子陷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而及早实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公示,就是发动这一强大反腐攻势的有效途径。

也许有人说,实行财产公示也未必能够奏效,那些腐败分子不可能将真实情况公示出来呀,他们提供的情况一定是不可信的虚假信息。这样的担心自然不无道理,但别忘了,公示的结果是要接受组织和民众监督的,每个人的财产状况也不可能是完全隐秘的,一旦出现虚假状况的端倪,老鼠尾巴就露出来了,反腐工作不就可以持续深入下去了嘛。尽管纪检部门不可能对每个进行公示的领导干部财产状况逐一进行核查,但完全可以进行抽查和与检举结合的定点细查呀。有了这样的配套措施,反腐必然可会受到显著的推进效果。尤其是还有强大的民间反腐力量,有着大批具有火眼金睛的打虎英雄,他们凭借一个微笑、一块腕表,就能将贪官掀落马下,有了财产公示信息的线索,不就更是如虎添翼了嘛。况且,我们所进行的反腐是为了净化党和国家的肌体,清除那些罪恶的蛀虫和垃圾,并不是单纯追求贪腐分子的数量越多越好。从最现实的角度出发,首先是要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绝腐败现象持续高发的恶性循化状况的愈演愈烈,而实行官员个人财产公示,无疑是很现实和有效的选择。

其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并非是多么新颖的别出心裁,也并没有多少高深的技术含量,本来就是国际社会对政府官员廉政自律的通行做法。单纯就制度本身而言,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将官员个人的自律与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了起来,在当今网络发达的现代社会,这个制度的实行更具备非常便捷的基础环境条件。在当今世界,政府官员实行廉洁自律的个人财产公示已经成为一种惯例。而我们至今未能实行这一制度,也是导致我们目前腐败盛行的重要制度缺陷之一。显然,有关实行这一制度的重要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值得深思的问题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阻碍着这一制度的推行?

从本质上说,潜在的腐败分子是当然竭力反对的,因为对他们说来,实行了这个制度,必然会使他们遭遇灭顶之灾。再有就是高层难下决心有顾虑,因为这个制度的实行会相当于对全党进行刮骨疗毒,痛苦和阵痛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一些风险。然而,既然我们的腐败已经严重到了如此程度,回避是断然行不通的,小修小补也不可能从根上解决问题。只有痛下破釜沉舟的决心,才可能置死地而后生,这是别无选择的。相信高层领导不可能不晓得这些道理,那就别总是叶公好龙地等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