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权先要念好“简”字经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简政放权既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又是释放改革红利的一记重拳,更是从制度上减轻群众负担所迈出的重要一步。笔者认为,政府取消和下放权力也好,转变职能“下马服务”也好,关键是要念好“简”字经,不断创新和改善政府管理体系。
所谓“简政放权”,就是缩减机构,使政体简化,把该管的事管好,把该放的权放掉。从此意义上说,减政是放权的前提和基础,放权是减政的延伸和深化。毛泽东曾说,“我党政军均应了解,假若民力很快消耗,假若老百姓因负担过重而消极,而与我们脱离,那么不管我们其他政策正确与否也无济于事。”因而推行了精兵简政政策,妥善解决了机构庞大和受到战争破坏的社会经济缺乏足够承受能力之间的矛盾,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增强了基层活力。
简政,就是整顿机构和组织,紧缩机关和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提高效能,节约人力物力,反对官僚主义。当前之所以会出现不少群众被政府繁琐的行政审批制度所吓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机构太多太过于庞杂、“管事”的人太多太滥,基层的执行能力太差太过于疲软。因而,要想真正做到简政放权,就要理顺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基层活力,建立适应发展需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中国差不多每五年进行一次政府机构改革,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的政府职能转变并不到位,一方面是今天把机构压缩了,明天他又膨胀了;一方面是许多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好,许多不该管的事还仍然在“管”。要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就必须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机构合并与调整,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努力做到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该管的切实管住管好,从体制机制上加强社会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缩减编制配备。 改革以来,国家也曾多次试图精简机构、缩减人员,但总体效果并不明显,从乡到省,领导干部过多过滥、公职人员已人浮于事已成群众反应最为强烈的问题。正所谓“精兵才能减政”,政府部门应当充分考虑每个单位所承担事务和人员配备的关系,合理核定人员编制或聘用人员数,探索建立以事定费、以费养事、养事不养人的财政投入机制、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用人机制、与人员绩效直接挂钩的收入分配机制,重点紧缩上层机构的人员充实基层,精简合并甚至撤销一些临时性机构,将其职能科学归并有关部门,合署办公,以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干预,避免腐败。
三是简化各种程序。李克强总理曾经举例说,“我看到一个调查材料,企业新上一个项目,要经过27个部门、50多个环节,时间长达6-10个月,这显然会影响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简化程序,消除不合理环节,为什么还是出现这种让人无法忍受的情形?关键在于部分领导干部对精简机构,集中办事权力有一些不适应,各种审批程序并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简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构建综合性服务和大管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通过推行“一站式”服务、办理代理制、首问责任制、办理时限制等,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切实提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社区治理、志愿者服务、委托代理、公众参与等社会化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和运行机制,在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优化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迈出更大步伐。
四是创新管理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仅要使政体简化,取消和下放权力,还要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关键是要在搞活微观经济的基础上搞好宏观管理,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效能,建设现代政府。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大的危害的领域上来,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各类人群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放权”容易“减政”难做。减政之目的,就是为了放权,走“小政府、大社会”的路子,设若没有“虎口拔牙”和“壮士断腕”的决心是不行的。所以,要想真正做到放权,就必须必须下定决心做好减政。试想,庙都没了,还会有神仙搞折腾、搞腐败吗?
(李吉明2014年1月29日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