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缘政治与博弈对抗


  大国之间永远存在着对抗、尤其是竞争的大国之间,更是如此——只不过对抗程度表现不同罢了。

  
  如果大国们主要的威协并不是彼此,那么早就应该裁军了——可是我们见到谁真正的裁军了?我实在想不明白:小弟如果没有倚仗怎么可能挑战大哥权威?小弟是有这个实力还是有这个胆量?
  
  现实事实是:大哥看着小弟不顺眼——同时更想进一步的谋求和扩张自己的利益,因此,想方设法去修理小弟——所以,我们看到了美国进攻伊拉克和阿富汗!
  
  所谓的“现在”并不是一个静止的概念,今天你占有,明天可能我占有,因为时间的单向前进性质,也就是说,等到明天成为现在时,我就可以找到有利的地缘政治依据。
  
  既然是国际政治认谁的拳头硬,那我们为什么就认了北方领土丢失的事实:为什么不可以说,等我们拳头硬了,正当地拿回以前被割让的领土呢?
  
  哪国的政治家不是从本国的利益角度来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过多的流连于外国人的政治思路,往往很多时候会迷失了自己——忘记了本国的真正政治利益所在!
  
  每个国家都是以本国的国家利益最大化这个原则来决定自己的战略取舍的!
  
  当然对形势的基本的分析,由于人们智力的相似,都是大同小异的。不过,基于分析给出的解决方案,就不是大同小异,而是小同大异了——因为,每个国家的政治家们及其智库都会以本国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制定出对本国的最有利战略解决方案!
  
  “在国际争端中一切都要以相关的法律为基础,即你一定要找到法律和逻辑上的可能性才能去争取。光靠民族情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什么是相关的法律基础呢?日本找到了法律和逻辑上的全部可能性——却不能收回北方四岛,这说明了什么问题?
  
  如果一百年的事实上的占有就归属法理占有,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现在去寻求事实上的占有——之后在拿住占领的领土一百年?以色列对于巴勒斯坦的土地,不是这么做的吗? 
  
  什么是最大的谬误?掺杂着真理的谎言是最大的谬误!
  
  国家行为依据什么法律呢?国际法法还是国内法?苏撒认为:对我们有用的所谓法律,我们就承认;没有用处的法律,我们就不承认。小布什的美国攻打伊拉克,应用的什么法律?强权即真理!
  
  为只要赢了,何愁找不到开战了理由?到时候,谁由敢过份谴责胜利者呢?“老欧洲”,不是美国送给对美国进攻伊拉克持反对态度的欧洲人的吗?
  
  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时都可以开战,哪怕没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因为这些可以在事后找嘛,这不是美国的一贯作风吗?
  
  美国攻占伊拉克和阿富汗,目标不就是伊朗吗?从东西两面夹击伊朗——彻底打掉美国人的眼中钉,同时为盟友以色列清除一个心腹大患,就像清除伊拉克一样,不正是美国的中东战略吗?
  
  历史上有哪个进取的国家会遵守丧权辱国的条约?
  
  我们可以想一想,人类历史上可曾有任何大的领土争夺——是通过“理智而又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交易”决定的?
  
  如果理智交易能解决一切问题,那人类也就不需要战争了——可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战争每天都在进行!
  
  战争,人类从来都不能避免,战争伴随着人类的诞生,也将伴随着人类的毁灭!
  
  要想贯彻自己的决心和意志,要想争取更大的生存权和更好的发展权,就必须敢战的信心和勇气——并提前为战争做好准备。
  
  战争只是最终的解决手段,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战争的本质,都可以归结到一点上:争夺生存空间。
  
  说白了,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土地,而土地,是生产力的根本,也是财富之源。
  
  战争/暴力虽然是短暂的,但是战争/暴力决定生存、战争/暴力造成既成事实、战争/暴力谱 写历史。
  
  追求和平不是不可以,但是我们应该提前设想在和平之后,会产生何种影响和结果。如果这种和平的结果,从长远来说,对我国 不利,那么这种和平就是有害的。
  
  所以说,盲目追求和平,已经成为所谓文明人士的通病。许多人只追求眼下的短暂和平,追求现实 的安逸与享乐,而忽略将来的战争与大害,这种短视的堕落思想,是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