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者”难行
喻建国
道德经中有关于“奇者”一说,我曾经对“奇者”也做过一番解说:“什么人是为奇者?什么人是为非作歹者?当民众中的绝大多数都能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时,为奇者是一小撮操持不成熟心态或精神病型心态对广大群众带来严重不安全的犯罪分子,为非作歹者是一小撮以黑恶手段对善良群体或个人实施严重危及安全的犯罪分子。当民众中只有少数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时,为奇者将包括很多甚至是操持次成熟心态和成熟心态的个体,为非作歹者的为非已变成了为‘非’,作歹也变成了为‘歹’。当民众中的绝大多数都不能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时,为奇者已是革命者,为‘非’作‘歹’,也已变成了揭竿而起。”
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民众中的大多数是否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
在我国,目前绝大多数人都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按照我国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还能够更多获得国家和政府的照顾,也就是说在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方面,少数民族的兄弟姐妹还能够更多地获得国家和政府的关照。譬如结婚和生育的关照,在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自治区都把结婚的最低年龄变通为女18岁,男20岁。譬如政权建设方面的关照,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并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譬如在经济建设方面的关照,民族乡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的节余部分,全部留给民族乡周转使用;在依法开发资源、兴办企业时,应当照顾民族乡的利益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在配套加工产品的生产和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方面做出合理安排。譬如在入学深造方面的关照,少数民族学生在入学和深造方面都可以获得特别的优待,我的内侄娶了少数民族的姑娘,现在他的儿子就归依少数民族,这样一来我的侄孙在入学和深造方面都可以获得极其优惠的照顾 。
民族极端分子是一小撮民族利己分子,他们不是为了本民族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而是为了一小撮利己主义者的私利,打出民族的招牌,企图利用这块招牌蛊惑人心,招摇惑众,以牺牲被欺骗的少数民族人员的生命和财产来达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
少数民族的绝大多数现在都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满足,甚至还远高于汉族的平均水平。民族极端分子的“奇者”就是一小撮操持不成熟心态或精神病型心态对广大群众带来严重不安全的犯罪分子,为非作歹者是一小撮以黑恶手段对善良群体或个人实施严重危及安全的犯罪分子。少数民族的很多兄弟姐妹都看清了这一点,难怪在新疆就出现了三万群众围捕暴恐分子的场面。
人类的进步与发展必将所有的民族融融相处,期望通过极端宗教、极端民族和极端私利来煽动人类之间的仇恨并互斗的状况终将烟消陨灭。在我们还没有进入大同速度的时候,我们可以做出的努力就是提高自身的科学素养,因为在科学素养面前,极端宗教、极端民族和极端民族私利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凡是狂热鼓吹宗教、鼓吹自我民族和鼓吹小集团私利的任何形式的作为都是非科学的,在科学面前当然那是傻乎乎的,必定会被人们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