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名为“赢多多”的P2P平台,在其官网宣称,办公地址设在银监会所在地的6层,并与工农中建交招商等多家商业银行,甚至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有合作关系。而且打上“唯一一家中国银监会办公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这让银监会急不可耐地于5月21日深夜郑重申明:银监会办公楼仅为本部门所用,从未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入驻办公。同时,银监会提示广大群众:对于此类欺诈信息审慎甄别、高度警惕、防范风险。而一家多伦股份(600696.SH)更名匹凸匹(谐音P2P),结果被证监会叫停。P2P如何转型呢?
从目前来看,只有企业给自己上下游企业、配套产业链企业的网贷是安全的,其它网贷都难言安全。由于投资者担忧项目的风险,担忧P2P网站是否卷款逃走,于是通过保险的保单来增加诚信。主要有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账户安全、保障借款人购买基于人身安全的保险,主要为保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意愿、
P2P平台高管购买类似于董责险产品,主要防范P2P网贷高管对网贷行业和网贷合同条款不清除,发生责任事故和道德风险、对抵押物进行投保、对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主要控制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针对无抵押物的信用标。
P2P如何创新?
笔者认为,P2P关键是即没有信用,也没有项目的赢利信用,所以,如果有基金、企业家、风投投资凭证,就能增加信用。如果有国内顶尖专家、综合创新专家指导凭证,比如聘书在专家自己的博客上公布,就会带来信用。或者某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就会增长信用,不过要考虑到理财产品金额总量与项目是否匹配。
另外,征对园区内等具体小范围内的P2P风险比较低,一是相互了解,二是距离近,可以随时注意到贷款者的一举一动。
P2P监管是否正确?
国内民间对于监管P2P限额,如单笔借款上限为500万元,同一个企业借款余额上线2000万元,这引发业内的争议,说P2P平台并没有杠杆化,仅仅是提供信息披露,收费服务费而已,不应一刀切。
笔者认为,这是因为网贷平台方、借款方、项目缺乏信用,才有这些监管要求。这种要求对大型企业自己办的网贷的配套中等企业可能是一个制约,这实际上是制约网贷创办方大企业的业务发展了。
另外,纯中介的网贷平台,由于资金成本来自投资人,一般成本在7%-9%,网贷公司自己还要扣留一部分利润,由于P2P没有对网贷平台方、借款方、项目缺乏信用进行很好的规范,所以,监管层出此下策也是情不得已。
不过,笔者建议监管层要求网贷达标后,给予放开监管限制,采取一分为二的监管模式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希望监管层听取民间的建议。另外,笔者建议网贷自己也要进行一系列创新,才能把这项事业做得长久、做得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