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号、直达号、APP,到底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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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60年前石油人工一句话来形容今天BAT(百度、阿里、腾讯)在互联网时代的地位可能再合适不过了,“BAT一声吼,地球都得抖三抖”。12日,微信创始人张小龙非常内敛的宣布微信将推出“应用号”以实现真正的服务价值,此后,有关“应用号、直达号、APP”孰是孰非的议题迅速发酵,APP将死、创业者互联网门槛降低的论断几乎占据了近两日的舆论头条,那么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创业者而言,到底用谁、选谁?现有的APP还要做吗?直达号还要推吗?

应用号为什么被传到那么神?

12日,张小龙在微信公开课PRO版主论坛上对微信价值观进行了重新解读,他声称“微信公众平台的出发点并不是要做成一个只是传播内容的平台,而是一个提供服务的平台”。可见,在张小龙来看,目前的微信服务号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服务目标,充其量只完成了商家与用户的沟通,不能实现非跳转的服务交易。而应用号所要解决的是:用户关注了一个公众号,就像安装了一个APP一样,轻轻一点即可实现在线服务交易,就像在微信钱包里打开“滴滴出行”、“美丽说”一样,既不占手机内存,也不用独立下载,还可以直接微信登录、微信支付,甚至可以想象,未来连收货地址信息都不用重新填了,因为微信已经帮你记录了,嗯,好像的确方便不少。

就在大概一年前,百度的朋友在饭桌上跟我谈起的他们正在研发的百度“直达号”,做法基本类似,所不同的用户要打开浏览器然后打开百度网站输入“@XXX”搜索即可进入应用,或者直接在百度客户端搜索,百度后来把这个称为“轻应用”,和今天微信的“应用号”类似,其共同特点是,“不用安装、一键直达、交易快捷,也都分三步”,那么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对于微信而言,其优势在于,微信正如日中天,本身是社交工具,人们使用频次高,支付方式普及广用量大,正好迎合了人们的习惯,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微信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时代诞生的产物,本身由于PC时代的产品及品牌。对于百度而言,似乎并没有这么幸运,产品模式相对较老,以付费广告排名起家,用户对于百度推介的商业信息心存虚假疑虑,支付平台也不如微信普及,因此,百度多少有些尴尬,不过百度的外向型的流量分发体系, APP分发平台还算不错,也值得肯定。



轻“应用”与APP,那个重那个轻?

APP(Application)是智能通讯设备出现后的必然产物,作为手机应用程序,APP就像我们使用PC电脑要安装office 系统一样,为的是实现某种功能,本质上微信就是APP。现在看来,APP以及智能手机的发展确实离不开苹果公司的推动,5年前当苹果手机、iPad等产品进入中国后人们才从苹果STORE里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此后,以传媒、游戏机构为首的公司开始大力开发APP,时至今日,已经变得非常普及。本身作为APP的微信之所以和“宿主”出现“存在之争”实际上与商业本身有关。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创业者们几乎都或多或少与APP有关,不仅仅是噱头,APP实际上已经成为商业的基本入口,几乎每个企业都开发了自己独立的APP。由于APP的开发更多地需要借助技术手段,因此成本较高,尤其是版本不断升级的成本。那么为什么企业还愿意花重金开发,花重金推广呢?原因主要有这么几点:

第一,主权需要。独立的APP能保证自主权,而不受限于既有平台(微信、淘宝、京东等),而商家开发APP就能自己设计商业模式,自己玩自己的花样,不受平台各种规则各种需要的限制;

第二,数据需要。受大数据思维的影响,每个机构或者企业都想将自己的客户沉淀在自己的平台上,都想独占数据,而不是像既有平台那样任由用户自由流动,而且极为轻易地流动到竞争对手处,谁也不愿意把自己花钱拉来的粉丝拱手送人;

第三,安全需要。机构都惧怕平台有一天翻脸不认人,花了巨大时间精力拉来的粉丝用户最后因为某次运营行为违反平台运营规则被罚出局从而白白给了平台。这一点是所有商业机构最为担心的,有人甚至认为,微信平台属于“只流入不流出”,稍有不慎就会被庄家清场。所以,即使做APP,商家也不会放弃微信、淘宝、直达号,都会想法设法从上面引流,关于这一点,微信对于淘宝外链的限制的做法多少印证了商家的顾虑,商家一方面把自主APP看作是救命的稻草,另一方面也暗自在想,搭平台的事难道就只有你BAT能做?搞不好有一天我做的更好。这就是商家之所以青睐APP的根本原因。



  应用号、直达号、APP,选择谁最好?

在我看来,“应用号”一经提出各方就讨论谁去谁存的问题或多或少有些打嘴仗的劲头,当然其中不乏“应用号”的自我炒作,但作为应用号、直达号、APP的真正、直接用户,商家及创业者如何选择确实是一个需要审视的问题。微信稍显自我封闭、百度老化庞杂、APP花钱费力,咋办?我想三条路径可供选择:

第一,对于中小创业者而言,建议优先选择“应用号”,这是因为微信不仅能够提供便捷的支付系统还能提供优质内容展现平台吸引关注,也便于在朋友圈转发,从朋友圈做起,按照社群经济的做法,由小及大,而这一切都是在一个系统内完成的,关键的是人人都有微信。

第二,品牌企业建议优选APP和“直达号”,这是因为品牌企业已经有了声誉,用户需要服务时方向明确、目的直接,用户忠诚度高,明确知道品牌名称,已于搜索发现。

第三,超级大户建议开发独立APP,这不仅仅是因为可能做成“未来微信”,更重要的是要实现独立功能,如家电企业的物联网控制器、汽车的远程控制等,这一点上APP的安全性、实用性都会强于公众平台。

对于真正的用户而言,应用号、直达号、APP,存谁灭谁,不仅仅要看清楚他们是谁,更要认清你自己是谁?否则,恐怕要走弯路。至于公共平台的规则问题,我认为,移动互联网将马上度过他的野蛮生长期,规矩的形成是不远的事,不论是微信的规则、市场的规则还是政府的规则,公平都是最终结果。反过头来看,京东自营平台并没有拒绝同类商品的售卖,其他平台未来也必将如此,所以对于规则的过分担心是多余的。

作者:北纬353,媒体人、互联网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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