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日(12):旅行与读书


福州四日(12):旅行与读书

20161225日。

每次外出旅行,都要准备几本书带着。

俗语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话的意思,不论是说行万里路相当于读万卷书,还是说行万里路同时要读万卷书,我都是不认同的。旅行就是旅行,读书就是读书,它们之间既没有什么可替代的,也没有什么可互补的。旅游的指南总说,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在旅行中读书,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不过,我外出旅行的时候还是要带书。简单来讲,旅行是一种猎奇的行动。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碰到陌生的人看到陌生的景吃到陌生的东西,这是我所理解的旅行的意义。可是,旅行的过程中,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奇可猎的。有时候,也会遭遇无聊。比如,下雨天不能出门,甚至连聊天的人都找不到。旅行的有些无聊是注定的,比如候车或者候机。无聊的候机对我来说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在一个枯燥而乏味的空间呆上一个两个甚至更长的时间,实在要命。要是碰到航班延误,那罪可就有的受了。

要是有书读可就不一样了。读书实际上可以将你带入到另一个空间,而且你可以将这个空间营造得生动而有趣。就算你读的不是有趣的书,至少它可以帮助你打发时间。因为读书只需要有时间,你大可以将候机室或者候车厅当成自己的书房。这样来想,时间就很容易打发了。在读书的时候,你并没有因为飞机延误或者其他原因耽误了时间,你的时间一点也没有被浪费。

这次到福州,我刻意带了四本书。带许倬云的《台湾四百年》纯粹是为了消遣,为了打发飞机上的无聊时光。再说,福州距离台湾那么近,在去福州的飞机上读关于台湾的著作,还有比这更合适的吗?这是一个通俗的读本,讲台湾的历史,台湾的文化形成和变迁。这本书仅有160页,我在候机的时候就读了一小半。飞机升空之后,原来指望可以在高空瞭望一下宝岛的,但已经入夜什么都看不到,就专心致志读书。飞机落地前,就读完了。

当晚逛完三坊七巷回宾馆,还有些兴奋,一时不想睡觉,就开始读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贝卡利亚是十八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学家,他的这部著作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经典。我前些年给法学-经济学交叉班上经济学说史,布置作业让学习小组讨论威廉·配第关于用罚款取代刑罚的思想,有同学引用过贝卡利亚的观点。为了了解贝卡利亚,我很早就准备读一读他的著作了,但好几次拿起来又放下,这一次,我准备将它读完。又是一本很薄的书,仅160多页。晚上睡觉之前读了一部分,第二天一早起床又读了一部分,晚上没出门,就基本上读完了。虽然读得有些潦草,还是有了认识和了解,大致了解了贝卡利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思想,了解了他反对死刑的思想,也认识到他与配第思想的异同。

到了第三天晚上,我就可以读第三本书了,又是一本薄薄的小书,仅100多页的《论海洋自由》。别看它薄,雨果·格劳秀斯的这本著作可是国际法的奠基之作,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经典。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我之前了解到格劳秀斯在这部著作中阐述过有关产权界定的一些原始思想。阅读很有收获,我不仅了解到格劳秀斯关于公共产权的一些认识,还了解到他对国际贸易产生的卓越见解。格劳秀斯关于国际贸易的思想,应该就是后来休谟所主张的“绝对优势理论”,不过,格劳秀斯的认识要比休谟早一个半世纪,而且,格劳秀斯的阐述实际上要比休谟更加清楚而明了。

同时带去的还有杰弗里·萨克斯的《贫穷的终结——我们时代的经济可能》。这本书一页没读。在读书的这件事情上,我们的想做的总比我们做得到的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