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东流说易:讼 初六


  大家好,我是安徽芜湖的大河东流。中华大地,西高东低,大河东流,趋势也。文化自信,是一种“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今天,我们讲《周易》第六卦讼卦。天水讼卦,天西转与水东流背向而行,象征人们各怀私心,在争夺利益时引发争斗。上卦乾为刚健,下卦坎为险,阴险而刚健,所以发生争讼。《序卦》说:“饮食必然会产生争讼,所以在表示饮食的需卦之后,接着是讼卦。饮食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物质条件,这个条件对今人来说比较容易满足,但上古物质不丰富,不能满足每个人的需要,这就要争夺。争夺起来就会打官司。讼是争讼,打官司的诉讼。《杂卦》说:“讼,不亲也”。意为讼卦是人与人之间不相亲爱、亲近。还是指争讼、打官司。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讼卦下卦为坎,坎为孚,有孚就是有诚信,意思是说打官司争讼时需要有诚信。争讼不是处世正道,所以要防止诚信被窒息,这叫“窒惕”,警惕内心的诚信被物窒塞。九五阳刚居中,争讼过程中也要中和不狠,这样做才会“吉”。上卦乾太过刚健,不知克制,如果强以争讼求胜,“终凶”,争到最后不会有好的结果。大河东流体会说:卦辞的精神,启迪了后来儒家的中庸之道。刑狱诉讼非仁义之事,君子不得已而为之,应该适可而止,止于中正之义。上面的正人君子,健讼不己,必下陷于坎险;下面的小人,设陷伺人也必自罹凶险两败俱伤。所以,中国法家,“以作事始谋”,从刑法入手杜绝讼源,他们严格等级,申明职责,制订律法,明确章约。而儒家,强调“君子无争”。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初六是争讼的初始阶段,所在的下卦坎为耳,前面九二、六三、九四是互离卦,离为明。初六上有九四正应,耳朵一听就明白,不会长期争讼纠缠下去。这就是“不永所事”,永是长、久远。事是指争讼的事情。不永所事,就是争讼不会长久进行下去。初六变,则下卦为初九、九二、六三兑卦,兑为口舌,有言辞之象。阴居初位,阴为小,故“小有言”,即稍有怨谤之言。兑又为羊,为悦,有吉祥之象,所以最终可获吉祥。初六,不长久地缠于争讼事端。尽管略受言语中伤,终将获得吉祥。大河东流心得体会说:善宜刚进,恶宜柔退。遵循这样的易理,应该尽量避免争讼。争讼不是一件值得推崇的事情,必须尽快结束。为此,即使出现一些口舌之事,辨明清楚即可,不会长久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