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係是一種以性為基礎紐帶建立的男女關係,是一種互補其缺以得完整的合作關係,是一種企圖把這個關係固定對象化的社會治理方式,它是男女之道的重要方式,但絕不可能,也無法可能,也不應可能成為唯一的存在方式。
普通百姓生活中的許多生活痛苦和災難往往就在無知的把男女之道利用婚姻為道德法律的綁架為唯一對象與工具,使人墜入無休無止的身心靈肉的焦慮和折磨之中而消磨生命的意志或引發劇烈反抗的仇恨似反抗。
腐敗總以性滿足為特徵之一,總以佔有或分有更多的性對象為表現之一,這是人性的一種本能行為。
天下人有腐敗的權力的為數不多,而自然調節便成為一種民間方式。這便成為我能夠接納眼前這一大群人當中發生的自然協調行為的認知基礎,只要“自願,私密”,我都可以“視而不見”,因為畢竟人生艱難,自我互補以求安慰己十分可憐,沒什麼可“住”的。誰都不是誰的唯一代表和依靠,這句話,我是信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