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梁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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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生,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价值中国-专栏作家。

做律师之前,梁枫律师具有多年政府、企业工作经历。执业十年来,作为商务律师,梁枫长期专注于企业投资、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等领域法律事务,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深入参与处理了大量企业投资、项目运作非诉讼法律事务及民商诉讼、仲裁代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业务实践经验;作为公益律师,梁枫一直热心支持和参与社会慈善事业,以其职业优势长期关注并实践于慈善公益领域法律实务,为企业从事慈善公益事业及慈善公益组织提供了大量专业律师服务,曾经和现在担任多家慈善公益机构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多项大型慈善公益项目和活动,在涉及慈善公益的法律诉讼中为客户提供过卓有成效的专业服务。

作为专业公司法律师,梁枫律师长期关注并从事于商务法律服务,现担任首都北京第一个专注于企业投资的专业法律门户网站——北京企业投资法律网首席律师。在处理企业投资、公司治理、企业运营、合同管理、商务谈判、风险防范等领域法律事务方面,从最大限度维护客户利益出发,梁枫律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一致认可和积极评价。

作为资深劳动法律师,梁枫律师长期从事人力资源法律实务工作,现担任北京人力资源法律网首席律师。长期以来,梁枫律师在其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不仅是一名出色的出庭律师和专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同时还是一名深受企业青睐的人力资源法律讲师,长期为企业举行专题法律培训和讲座。梁枫律师以其专业的工作能力,深厚的专业功底,娴熟的实务经验,可以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人力资源领域涉及的一切法律服务。

在作为商务律师的同时,梁枫还是一位深度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律师,一名国内知名的慈善公益事务专业法律顾问,是当今中国最具奉献和开拓精神的知名公益律师之一。梁枫律师先后曾为企业从事公益慈善事业以及国内外各类慈善组织、民间公益机构在注册登记、项目管理、能力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提供过大量法律支持,现担任中国第一个专责为慈善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支持的公益网络平台——中国慈善公益法律网执行顾问。

梁枫律师在长期的律师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敬业高效,不仅以其专业服务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经济利益,而且还以其深切的社会责任感参与了大量慈善公益事业,受到了国内外客户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和赞誉。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改革报》、《中国联合商报》、《北京青年报》、《中国企业家》杂志、《首席财务官》杂志、《三月风中国新闻人物》杂志等媒体曾对梁枫律师进行过专访和报道。

张钰向中纪委举报是对法律的嘲弄?


据报载,前日,曾曝出娱乐圈潜规则的女演员张钰在沉默一阵后,在对法院诉讼失望后,“另辟蹊径”,来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接待室,递交了一份控告信——上面列数了13位导演的“性交易”行径,至此,就13名导演和自己有性交易事件,正式向中纪委进行了举报。只是可惜,工作人员以“控告导演并不属于该中心的职权范围”婉拒了她。

张钰再一次投诉无门。

前一段时间,“性交易”案的诉讼曾经引起各方沸沸扬扬,为什么这一次却选择了属于党内纪律检查部门。引起我注意的是,正是张钰的理由。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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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商业秘密:关于企业商业秘密的防范与救济


  本来不久前,我曾在我的日志,也是为一家媒体专栏“律师解惑”写过一篇文章《企业商业秘密,拿什么保护你》,似乎言犹未尽。加上刚刚还有记者专门就员工跳槽或者企业通过“挖人”的手段,窃取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克隆一条与竞争对手企业相同的生产线导致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关于商业秘密的纠纷日益增多的问题,专门采访了我。我更觉得在企业商业秘密的防范和救济方面,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深谈。

  近几年,尤其实在以高科技为标志的IT行业,侵犯商业秘密的事件屡屡发生,就更会涉及到正在成长阶段的IT企业因遭遇不正当竞争而损害竞争力的问题。手头的案例可以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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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曝假料,忽悠了谁?


从表面上看,读者虚假曝料,让记者上了当,让公众们上了当,甚至从而会衍生出更多的“新闻”,更有甚者还会演绎成一场官司。张靓颖告上海某报记者案即为眼前鲜活的一例。

 

 2006年7月8日,上海某报记者李懿发表了一篇名为《揭秘明星“耍大牌”陈坤晃点慈善活动张靓颖酒店耍客服》的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文章指出,张靓颖到沪参加《电影之歌》演出时,由于主办方没能满足总统套房这一要求,因此便在自己入住的房间内无度地呼叫“客房服务”,其中大部分叫进房间的食物都仅仅只是品尝了几口而已,给酒店工作人员留下了很坏的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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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志愿者领补贴有悖于志愿精神吗?


NGO志愿者能不能领补贴?不同的看法不仅导致志愿者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的劳动贴补,而且直接导致了一名在业余时间从事志愿服务的员工的下岗。

根据《公益时报》的报道(6月5日《一名志愿者的“下岗风波”》),百年职校的一名志愿者因为领取了每课时100元的补助而被她供职的长城饭店辞退。这个事件引起了领取补助是否有悖于“义工”形象的讨论,甚至影响到了百年职校的正常运转。

2007年6月10日,长城饭店对外发布“关于鞠迎萦辞职事实真相的说明”,称鞠迎萦自称在外兼职教学是做“义工”,但她每课时却可以得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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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导演”自己被“劫夺”后的命运


    媒体报道,曾被多家媒体报道过的情妇率众劫走“双规”老总案,在被劫老总姚某某的情妇、侄子等人分别被法院判刑后,姚某某本人今天也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6个月。

    庭审中,姚某某辩称自己没有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刘倩等人策划并由戴宏等人实施的劫夺行为与自己无关,他自己走出来的。法院则认为,同案犯刘某、姚某的供述一致证明他们是在接到保安发来的信息并确定姚某某希望从“两规”场所被劫夺的愿望后开始商量对策,制定劫夺方案,该事实与同案犯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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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考语文试题引出版权纠纷


国人第一大考——高考,终于在度过一个周末后尘埃落定。这场全国总动员总算可以告一段落,尤其是教育部门的同志们本可以在高考后大大地修整一番。

然而对于教育部考试中心来说,今年的高考之后,却仍然并不太平。

 

一起据说是国内首例由高考试卷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摆在了教育部大员的面前:中央电视台记者胡先生认为2003年高考语文试卷未经许可使用了他的文章,并对文章进行了多处删改侵犯了其著作权,将教育部考试中心、一家杂志社和七家出版社一起告上了法院。

 

    胡先生在起诉中称,前不久他偶然在网上发现自己多年前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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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亚鹏诉新浪名誉侵权看公众人物的隐私空间


近日,关于李亚鹏怒告新浪网侵犯名誉权的新闻,代之其被指称与“王菲协议离婚”的绯闻继续成为各大媒体的娱乐头条。这回,李亚鹏为维护作为一名艺人本应享有的普通人的名誉权、隐私权,愤而拿起法律武器,倒是为饱受绯闻、谣言、虚假报道、不实消息之苦的知名公众人物维权作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榜样。

 

李亚鹏先是被诬“劈腿”,后又被指称与“王菲协议离婚”,前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李亚鹏被推到了娱乐版的“风口浪尖”。李亚鹏在向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新浪网发出律师函后,没有得到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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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腐败掮客”吗?


看到一篇报道,题目叫《律师充当“腐败掮客” 透视当前司法腐败案三特点》,详看内文才知道,作者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案作为案例,分析在该案中,吴氏受贿案中有些是代理律师介绍贿赂,此时律师。律师形同“腐败掮客”。

 

但从标题中却丝毫看不出这是对一个个案的评析,倒是会很容易误导读者:在当前盛行的司法腐败中,首当其冲是由于律师充当“腐败掮客”造成的。

 

我并不认为作者用这样的标题在于对律师具有“深仇大恨”,但显然也有哗众取宠的嫌疑。司法腐败并非&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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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娱乐化电视节目与公共道德的博弈


作者:寒轲

编者按:一段时间以来,因电视节目的娱乐化而动辄几近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的案例频频发生,在此辑录近期的几个案例,但愿能引起我们更深一层的思考,也欢迎网友们就此展开多角度的讨论。而传媒与新闻法律在线之所以愿意发起这个讨论,更是因为,“道德”与“法律”原本就相邻相近。打个比方,“道德”翻个身儿或许就是“法律”了。因此,无论是基于庸俗化也罢,娱乐化也罢,还是因为收视率在作崇,但愿我们的讨论仅止于道德范畴,而不至于因为在背离公共道德以后,又朝前迈了一大步,产生了具体化的受害者,&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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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世界环境日的哀哭


今天,公元2007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

举国上下,社会民生,自然在今天这个特殊时刻,聚焦在了“环境”这个可供长期讨论的主题上。

先从几个新闻说起。

两则昨天的“宏观”新闻:

——昨天,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崔天凯在为中外记者介绍胡锦涛出席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有关情况时透露,胡锦涛主席在参加对话会期间将就气候变化问题阐述中国的看法和主张;

——昨天,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公之于世之际,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在会上,用马凯用了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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