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崔日

为了海天一直努力维权

警方敦促嫌犯自首 3月31日前自首将从宽处理


警方敦促嫌犯自首 331日前自首将从宽处理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0302 10:21 来源:新文化报

  

崔日按语:

这是2007年报道文章。文章的内容是宣传吉林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联合发布的违法的《关于敦促海天案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自首立功的通告》。文章中有违法《通告》的内容,《通告》的内容是触目惊心的。但是,当时包括人民网在内的主流媒体大力报道了这一类消息。现在回想起来哭笑不得,希望读者细心品味一下,希望深思,希望共同为法治而努力!

 

 

    吉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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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田无罪 吉林省委政法委践踏了法律 整死了海天


王希田无罪 吉林省委政法委践踏了法律 整死了海天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2009)吉中刑初字第34号))是一部牵强附会的判决书》(※注120104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王希田被判处集资诈骗罪死刑,缓期两年,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年;邹长凯、陈文礼、崔有志被判处集资诈骗罪分别有期徒刑十三年、九年、七年

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以后,外行人都能看出判决书是毛病百出,证据不足,混淆视线,勉强、硬靠、主客观归罪、牵强附会。

 

一、关于王希田集资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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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吉林海天立案是违法和混乱的


对吉林海天立案是违法和混乱的

审判程序也是违法和混乱

 

 

政治与经济案情交合在一起的、全国最典型的冤假错民营企业非法集资吉林海天案,历经吉林省公安经侦侦查8次,耗时901天,终于在2009511日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对吉林海天的侦查、审理、判决,都深深烙印着吉林省委政法委和吉林省公检法无视神圣法律对吉林海天的残暴和海天投资人的蹂躏。政体改革和法律不完善,吉林省公权力钻孔欺压弱小海天百姓,官民矛盾激化,法律面前吉林公权力和弱小海天百姓不平等进一步深化。

一、对吉林海天立案是违法和混乱

吉林海天判决书上写道:4、案件提起: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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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邹长凯、陈文礼、崔有志的终审判决是荒唐的


对邹长凯、陈文礼、崔有志的终审判决是荒唐的

 

 

20104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极不公平、不公正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依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终审判决集资诈骗罪邹长凯13年,陈文礼9年,崔有志7年。

一审判决对邹长凯、陈文礼、崔有志的最主要的判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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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吉林海天终身判决,应当认定枉法判决


对吉林海天终身判决,应当认定枉法判决

 

吉林海天一审判决书105106页上写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希田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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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终身判决是吉林省委政法委露骨践踏法律的判决


海天终身判决是吉林省委政法委露骨践踏法律的判决

 

20104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极不公平、不公正的一审判决为依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终审判决王希田死缓、邹长凯13年、陈文礼9年、崔有志7年等。

一审《判决书》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第88页的“4、案件提起:20061121下午3时许,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张玉贵队长召集吉长两地公安机关召开会议,传达吉林省委政法委的意见,从稳定大局出发,严厉打击海天非法集资,明确此案由吉林市公安部门主办,长春公安协办。会后我局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时开展抓捕、扣押资产等工作。海天案件侦办工作全面启动。&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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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天一审判决书摘录


吉林海天一审判决书摘录

(只摘录了王希田、邹长凯、陈文礼、崔有志部分的全部)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吉中刑初字第34

判决书第1

公诉机关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希田,男,19567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大专文化,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公司)董事长,住吉林市龙潭区新树街53-2-4号,曾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3515取保候审;现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061128被刑事拘留,同年12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

辩护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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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天案庭审侧记


2009-5-19 110046 作者:方圆 来源:维权杂志网

吉林海天案庭审侧记

 

200951114日,吉林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天公司”)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一案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开审理。

11日早上六时许,法院周围便拉起了警戒线,戒备森严。

 笔者通过“五道关口”的严格检查,终于坐在了旁听席上。

九时,庭审开始。公诉方认为:海天公司投资“叔十二碳硫醇”生产项目有高利润、高回报为名进行集资诈骗活动,诈骗人数3.5万,涉案金额8.6亿;应以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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