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建议
《纲要》中把“人生的教育”归纳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分别在《纲要》的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中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们认为:
从人的终身教育理念来看“职工教育”(在职教育)应该在《纲要》中单独列出加以安排、部署。
一、职工数量众多。在职职工总量,至少是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总量的两倍。因为每个学生都有父母和祖父母,他们都可能是在职职工。在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这些城市人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