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何骏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已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同样一套住房在几天内连续涨价的现象已成为历史。为了使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此规定,本期的博文我们就谈谈有关此规定的解读。《规定》原文链接: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1tz/W020110322337242353554.pdf
一、规定要点
(一)责任主体与标价对象
根据《规定》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十二条,明码标价的责任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服务机构,对象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