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房地产当支柱产业”-提法很荒谬


 2007年4月底,多家网络媒体以“别把房地产当支柱产业”作为标题,报道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所撰写的一篇名为《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的报告(以下简称课题组报告)。据报道,课题组报告提出放弃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其理由为“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带来房价过快增长,引起民怨,而且对产业升级、城市化及收入差距扩大等方面负作用很大。”咋一看似乎有理,但一经分析就不对了,下面让我们看看这个提法的理由是否成立。
 

1.带来房价过快增长
房价过快增长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由于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造成的吗?恰恰相反,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起步晚以及住房供不应求造成的。住房制度改革始于1991年,由于当时的观念还不够解放,政策不配套,使得处于新兴的房地产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直到1998年才开始有所好转。当住房制度彻底告别福利分房、买房可以使用银行贷款、二手房可以上市销售等政策陆续出台后,人们长期积累的需要改善和提高住房条件的愿望,在改革开发以来收入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开始得以实现,得以爆发。房地产迅速升温,供不应求,热购抢购屡见不鲜,因而造成了房价快速上涨。房价过快的增长说明房地产的增长还不够长期,不够过度,还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增长,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所以导致房价持续过快增长,因此,说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带来房价过快增长是毫无根据的。

 

有人会说,房地产越增长,房价越贵是个事实。不错,这是个事实,但是这仅是问题的表面现象。问题的实质是,在房地产增长的同时,人们对购房的需求也在增长,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了房地产的增长,这样就出现了供不应求、房价不断升高的现象。按照课题组报告的说法,会得到这样一个逻辑:房地产越增长,投入越大,产量越高,就会造成房价越高,反过来,房地产越萎缩,住房供给越少,房价就会越低,也就是说,商品生产得越多,价格就越贵,这不是一个很荒唐的逻辑吗?近来,全国猪肉涨价,这是由于猪肉生产的太多了造成的吗?!

 

2.对产业升级带来负作用
房地产的增长对产业升级带来负作用,是一个“新鲜”的提法。它的理由是什么呢?从课题组报告给出的理由来说就是,“国家和大量的资金和其他资源过度地追逐房地产,将使制造业升级缺乏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为了说明这个理由,该报告提到了“2005年房地产投资资金来源合计超出额为5,488.6亿元,2006年上升到7,497.7亿元,……即流动性过剩绝大部分为房地产吸收。”

按照该报告的说法,房地产在2005年多占用了5,488.6亿元资金,2006年多占用了7,497.7亿元资金,于是就造成了“过剩资金主要是流入最发达地区的房地产行业”,于是制造业升级就缺乏了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支持,于是房地产的增长就给产业升级带来了负面作用。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我们真的应该限制房地产的发展和增长了。但是事实到底如何?让我们看一看国家统计局关于历年金融统计数据:

                              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情况表
                                                                                      单位:亿元人民币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存款余额  348,064  300,209  253,188  220,364  183,388  143,617  
贷款余额  238,519  206,838  188,566  169,771  139,803  112,314  

存贷差      109,545    93,371    64,622    50,593    43,585   31,303  

 

                  2000      1999        1998

存款余额  123,800  108,779    95,698
贷款余额   99,400    93,734    86,524
存贷差      24,400    15,045      9,174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在2005年约有9.337万亿人民币的存款未被贷出和使用,在2006年约有10.95万亿人民币的存款未被贷出和使用。换句话说,2005年有9万多亿,2006年有近11万亿人民币可供制造业等产业升级使用。因此,根本不存在没有资金或没有充足的资金可供产业升级所用的情况,更不存在房地产在2005年多用了5千多亿和2006年多用了近7.5千亿人民币就导致产业升级无资金可用的局面。

 

放着大量资金空置而没有用到产业升级中去,其原因应当从哪里找?从房地产的增长中去找吗?我看还是应该从这些产业(包括其中的行业和企业)的管理、运作、经营中去找,从市场中去找,从相关的产业政策中去找,一句话,从自身的原因去找,这样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结症。

 

说到房地产的增长对产业升级所需的技术和人才带来负作用,从报道的课题组报告中找不到任何依据,不过从逻辑上来讲,完全讲不通。因为从对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需求来说,房地产使用的技术着重于资本运作、项目管理、经营销售等业务管理方面,使用的人力资源也侧重于管理型人才,而制造业所使用的技术着重于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应用、生产管理等技术领域,所需人力资源也侧重于技术型人才,房地产和制造业所需要和使用的属于两类基本不同的技术和人类资源,怎么就能得出房地产的增长对产业升级的技术和人才带来了负作用?!再说,由上文可知,产业升级并不缺乏进行技术更新、升级和开发人力资源所需要的资金。

 

除此之外,房地产对住宅和商业用房的开发,除了带动了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行业的发展外,而且还带动了电梯、暖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家电、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制造业的发展。房地产对产业升级的积极的正面的带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有目共睹的,何来对产业升级带来负作用?!

 

综上所述,说房地产的增长给产业升级带来了负作用,完全是无稽之谈。

 

3.对城市化带来负作用
什么是城市化?城市化就是城市的规模增大,数量增多,人口向城市集中。随着城市的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人口的比重超过农村的人口比重。因此,城市化的标志之一就是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当外来人口来到城市工作和生活时,首先碰到的和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住房。因此住房是城市化的首要条件。没有住房的发展,就实现不了城市化。

 

自1998年以来,房地产成为了城市住房供给的主体。因此,城市化离不开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不但为城市化提供了住房,而且通过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费、税收等收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大量资金,因此,房地产的增长有助于城市化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物质条件建设。另外,房地产的自身发展以及带动着50多个其它行业的发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建筑行业以及其它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大量的就业机会,从而促进城市化的发展。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迁移到城市的人口不仅有到城市寻求生存和发展的大量外来低收入群体,而且还有希望改善和提高生活品质以及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不少外来高收入群体,这些群体需要不同档次的住房,因此,城市化的发展为房地产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住房需求,从而进一步拉动着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和城市化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何来房地产对城市化带来负作用?!中国的房地产真正进入发展期才8年,城市化也刚刚起步,如今方兴未艾,因此,房地产还会有一个比较长的高速增长期,根本谈不上什么已经“长期过度增长”。

 

4.对收入差距扩大带来负作用
今天,我们处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中,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收入是有差距的。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有城乡之间的差距、不同地区和城市的差距,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以及行业之间的差距、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差距、有外企,国企和民企企业之间的差距,有不同职业的差距,还有新老退休人员之间的差距等等。据报道,我国的收入差距存在着不断扩大的趋势。在这里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房地产的增长到底对哪些收入差距起了负作用以及负作用的大小,对那些没起负作用。这是需要拿数据说话的,要对造成各种收入差距扩大的各种原因(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技术的、“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的”等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不能没有依据就下结论,所以课题组应该拿出他们的分析依据。

 

房地产(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通过土地出让金,市政配套建设费,各种税费(包括购房者的税费)将大量私人和企业资金转换成为了社会资金。这些资金既可以用来进行城市基本建设,又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用作社会保障来调整收入差距。从这个方面来看,房地产的作用超过了其他任何一个行业。例如,2006年8月3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出让金要用于“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为新农村的建设提供资金,而新农村的建设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以及城乡收入差距,这是房地产对缩小收入差距的一个重大贡献。再有,根据近来的规定,5%的土地出让金要用于廉租房的建设,这是房地产为弥补收入差距的又一贡献。因此,建立在我国自住自用内需为主体的房地产越发展、越增长,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就越大,对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也就越大。

 

房地产的发展和增长造就了一批富人,这是事实。但是哪一个行业的发展和增长没有造就富人?难道我们为了抑制富人的产生就要限制中国各个行业的发展和增长吗?就要限制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增长吗?防止收入差距扩大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是我们的发展目标,要实现它除了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还需要发展经济才能逐步得以实现。通过限制经济的发展、限制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和增长来防止收入差距的扩大,其想法不过是去建立一个“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共同贫困”的“乌托邦”,而不是我们所希望和追求的和谐的、有收入差距的、“共同富裕”的全面小康社会和大康社会。

 

5.房地产关联产业的能耗环保问题
课题组报告提出,房地产的发展带动了钢铁、建材等关联产业的发展,导致能耗环保压力越来越大。不错,房地产的发展确实带动了关联产业的发展。关联产业产量的增大的确带来能耗和污染的增加,但是造成关联产业的能耗和污染大的主要因素是由于装备落后形成的结构性问题。例如,钢铁工业结构性问题占总体的20%-30%,国家已经决定限期淘汰落后装备,并用先进装备逐步进行替代。当前,我国正在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建设一个13亿人的全面小康社会,必然需要大量的土木工程建设(这其中包括房地产的建设与发展),也必然需要钢铁、建材等关联产业的发展。我们既要发展,又要关联产业的节能环保,出路在哪里?出路在于使用先进的节能环保装备,更新和淘汰高耗能、不环保的落后装备,而不是用限制我们的发展来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因此,解决房地产关联产业的能耗环保问题,应当从更新装备入手,而不是盲目地去限制房地产和经济的发展和增长。

 

6.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不是偶然的,也不是政府单方面就能决定的,或者说是人为所决定的。一个行业或一个产业要想成为一个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条件和外部条件。内在条件就是其产出物的价格比较高,要有足够的体量。外部条件就是要有足够大的市场需求和相适应的政策法规环境。当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这个行业或产业才能成为支柱产业。例如,眼镜行业虽然具备了持续的大量需求,但是其产品价格较低,不管政府如何给予扶持,都成为不了支柱产业。又如黄金、钻石饰品,虽然价格很高,但是它不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需求十分有限,所以也成为不了支柱产业。住房作为商品消费来说,其价格要比其它商品高得多,可以说是人生最大的商品消费,因此,房地产具备了成为支柱产业的内在条件。但是,仅凭价格高并不能使房地产成为支柱产业,房地产还必须要有足够大的需求,这样才能形成足够大的GDP,才能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和份量,才能成为支柱产业。

 

建国以来,我国长期处于住房拥挤、住房条件差的情况下,因此形成了人们对改善和提高住房条件和生活品质的强烈愿望,当1998年住房进入市场机制后,这种强烈的愿望在收入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形成了强大的需求,再加上投资需求、家庭小型化、城市间的人口流动和城市化,很快在我国形成了快速增长的对住宅的巨大需求。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业用房的需求也在高速增长。快速增长的住宅和商业用房巨大需求致使房地产在我国很快成为一个能够拉动内需的支柱产业。这是中国的国情使然,也是历史的必然。

 

课题组报告说“经验表明,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的过程中都没有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经济发展对它的依赖性不强。”为什么房地产在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没有成为支柱产业呢?道理很简单:这是因为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没有存在一个像中国这样的突发的巨大房地产需求。没有这样的需求,房地产自然就成为不了支柱产业,这里不存在一个谁想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就能够使它成为支柱产业这样靠主观意识就可以办成的事。

 

房地产在中国成为支柱产业不是偶然的、人为的,而是市场的选择、社会的选择,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回避和不可逾越的一个发展阶段,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必然。课题组报告提出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而造成以上的种种负作用是没有根据的,因此,没有理由放弃或取消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

 

房地产的支柱产业地位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阶段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完成、随着城市住房需求不断得到满足,房地产必将会退出支柱产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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