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江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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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到清西陵自驾最佳路线


从北京上京珠高速(原京石高速),过涿州后,转入廊涿高速高速,从廊涿高速再转入京昆高速,从京昆高速的大北城出口出来后,向左行使16公里可达易县,然后从易县到清西陵。以前的路线是从廊涿高速的涞水出口出来,然后走112国道到易县,现在的路线可将一大半涞水出口到易县的112国道路程改走高速,这样路况好,时间省,涿州北到大北城出口过路费为25元。从清西陵回北京可走同一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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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是规律


据报道,近来广州、深圳、上海等少数房价曾经回落的城市的房价又开始新的一轮的飙升,而北京以及其它城市房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和中国房价持续强劲的上涨趋势相反的是,自从2004年开始的关于房地产和房价的大讨论或大辩论到如今却是热度越来越低。参与房地产和房价激辩双方主要由“市场派”和“非市场派”组成。市场派的观点比较一致,即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是市场的供求关系,中国房地产有过热无泡沫,中国房价上涨是正常的、是供求关系的反映,政府不应过度干预房地产市场。“非市场派”的观点虽然与“市场派”完全相反,但这一派人士的看法和观点并不一致,有时还互相冲突。其主要观点为房价是由非市场供求关系的其它个别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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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商替代开发商能降房价吗?


 

2006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提出用建筑商替代开发商进行住宅的建设和开发,这样可以免除开发商的暴利,就可以降低房价。曹建海的提议当时没有得到社会的响应。

 

2007年3月“上海证券报”评论版主编时寒冰通过博客文章提出“取消开发商,房价降一半”的建议后,曹建海也再度端出用建筑商替代开发商的主张。不过,这次照样没有得到社会的响应。那么用建筑商替代开发商真的可以降低房价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不过是一种脱离实际、一厢情愿的空想。

 

亚当斯密在270年前所著的“国富论”中提出,商品价格由三个部分组成:工资、地租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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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的性质是长租趸付


 

近日,小产权房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小产权房优点是价格低,缺点是没有产权。它不同于商品房,那么这种类型的房是什么性质呢?它的交易方式虽然是房屋买卖关系,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并未转移,因此相当于是一种长期包租(“租期”由“购房合同”约定)并且租金一次性支付的房屋租赁形式。

 

小产权房比普通租房的优点是:

1. 长期包租,租用稳定,不像普通租房可以被房东在需要时收回。
2. 租金固定,一次性支付,不像普通租房的租金可以上浮。

 

小产权房购买者一般为两类:
1. 经济能力较弱,没有足够能力购买商品房,而又需要改善或解决住房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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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建房替代开发商不可行


 2005年北京的于凌罡举起了合资建房的大旗,当时真是一呼百应,在全国立即掀起了一个合资建房的高潮。两年过去了,没有一个真正的合资建房者获得了成功。
 

在一定的条件下,合资建房作为解决住房的一种模式是可行的。住房消费者自建自住(或自用),可以免去开发商的利润,当然可以降低房价。在70年代,大多数人结婚都是自己“打家具”(请木匠做家具),而不是买家具,因为当时的家具价格对大部分人来说是太贵了,自己“打家具”可以省钱,这个道理是一样的。


但是,如果我们用合资建房去替代开发商作为住房供给的主要模式,那就不可行了。道理何在?

 

我们可以设想,在开发商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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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何以难撼高房价?


 2006年以来,一些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陆续出台。不少人期待宏观调控政策可以使房价下降,可以使他们买到便宜的住房。但是,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房价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越升越高。对此,有人说,这是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不力。有人说,这是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时间短,还尚未发力。还有人说,这是调控政策力度不够,需要再加大力度。那么,宏观调控政策为何难以撼动持续高涨的房价呢?

 

在对宏观调控政策分析之前,首先要明确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是供求关系。房价和其它商品的价格一样,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这是经过市场的长期实践验证了的。要想调控房价,就要调控住房的供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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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房地产当支柱产业”-提法很荒谬


 2007年4月底,多家网络媒体以“别把房地产当支柱产业”作为标题,报道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形势分析课题组所撰写的一篇名为《宏观调控:重点调整过剩流动性的流向》的报告(以下简称课题组报告)。据报道,课题组报告提出放弃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其理由为“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带来房价过快增长,引起民怨,而且对产业升级、城市化及收入差距扩大等方面负作用很大。”咋一看似乎有理,但一经分析就不对了,下面让我们看看这个提法的理由是否成立。
 

1.带来房价过快增长
房价过快增长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由于房地产长期过度增长造成的吗?恰恰相反,是由于我国房地产起步晚以及住房供不应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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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两步走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一个对开发商完全有利,对购房者完全无利的完全不公平交易方式。正是有了这个制度才使开发商用假按揭向银行圈钱成为可能。如今商品房预售制度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现在一些人支持完全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用现房销售代之。反对的人担忧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后,开发商会将贷款利息并入房价,导致房价上涨。那么商品房预售制度应如何改革。

 

要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应该搞清该制度的结症在哪里。商品房预售制度由两个环节组成:

 

环节1. 商品房的预售-买卖双方签署购房合同
环节2. 商品房房款的支付-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或可称自付款,为房款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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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洋的数字算错了


 

苏文洋何许人也?他是八十年代北京晚报的大腕记者,以后在现代商报做了多年的主编,现在又返回北京晚报主编评论版。2007年9月10日苏文洋在北京晚报 “今日快评”中的“四论向房地产暴利开刀”一文中写道:

 

“我在“一论”中,引述建设部提供的数据,说明全国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享受过廉租住房政策的仅有26.8万户,这个数字只占全国城市家庭的0.15%。换算可知全国有近1.8亿城市家庭。进入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城市居民,到2010年不会超过5%。因此,95%以上的城市家庭是要通过购买商品房来改善居住条件。”

 

苏文洋这段话的意思是,我国95%的城市居民都要通过购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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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起诉一栋洋房违约搭建是“越位”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亦庄一栋洋房小区出现了业主违约私自搭建的现象,小区物业公司经劝阻无效后,将对继续违约搭建的业主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纠正违约搭建现象是应当提倡和受到支持的,但是,在这个案例中,物业公司不是一栋洋房小区业主违约私自搭建的诉讼主体,也就是说,物业公司不具备对一栋洋房小区业主违约私自搭建起诉的资格。

 

我们知道,具有约束小区业主行为的法律约定是业主公约,业主在开发商交付住房产权时,要签署业主公约,因此,每位业主都是业主公约的缔约人,并受业主公约的制约。如果某一个或一部分业主的行为违反了业主公约,那么其他业主可以对违约业主提起法律诉讼,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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