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为什么招人恨


  日前,参加一个京沈两地“开发商”的小型论坛,竟然听到开发商大诉其苦,事出突然,一时惊诧莫名。

  说是开发商,其实是一群职业经理人,但他们自己以开发商自居,姑且“从其所好”。开发商诉苦,并不是因为钱赚的不多,而是为这点钱付出的牺牲太多,痛苦指数增加。比如,某女士感慨自己和女儿一起吃饭的时间,不是以天或星期计,而是以月计,一个月有两三次就谢天谢地了。此言一出,立即引发在场嘉宾的感情共振。一位男士几乎热泪盈眶地说,自从干了房地产,就像签了卖身契,什么八小时工作制,什么加班工资,统统作废。上班是工作,下班还是工作,吃饭是工作,睡觉也卖给工作,手机再没敢关过……因此,这位仁兄感慨,如果按年薪,挣的确实不少,但如果按“时薪”,实在挣的不多。言下之意,加上亲情的缺失,这份看来很有前途的工作,其实性价比不高。

  可惜,台上的共鸣始终传不到台下。台下诸人,不是满脸钦羡之色,就是十分的不以为然,开发商们的这种痛苦,不仅无法感染大众,甚至会被认为矫情而招来不满,加重社会整体对开发商群体的怨恨。

  首先,开发商们的这种痛苦,层次太高,非一般人所能享受。对于普罗大众而言,挣钱养家是第一位的,在此基础上追求事业的成功。这些都属于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中低收入者”,在这方面,前面两位开发商是他们奋斗的目标和榜样。在这一目标达到之前,那些精神上的需求往往是可以忽略的。而已经站在事业顶峰的开发商们,他们追求的是个人的亲情和个性的实现,他们为这些需求得不到满足而痛苦。所谓“曲高和寡”,在金字塔的下层民众看来,这些开发商的抱怨无异于得了便宜卖乖,没事找抽型。

  其次,开发商们的这些“课外活动”对社会不仅无益,甚且有害。这些线下活动,无非吃吃喝喝泡泡,应酬交往。正常的交往,一般不会占用太多“课余时间”,这种论坛式的同行间的横向交往,也十分有限,更不会占用太多晚上的时间。那么,人们不禁要问,这些“课外活动”都是些什么内容呢?会不会涉及敏感话题呢?大家都清楚,开发商想办成一件事,其实并不容易,大家都知道你挣钱了,谁不想雁过拔毛?作为开发商,各路神仙鬼怪,哪个都要打点到位。这些工作不仅身体辛苦,精神上更加痛苦,别看大款们平时风光无限,这时恐怕要加上十分的笑脸,百倍的精神。

  但是,这种“痛苦”的结果,常常是导致全社会痛苦总量的增加。需要打通关节才能做出的事,一般不少什么好事,损害社会公德,甚至违法乱纪,相应的受害者就增加痛苦。开发商的活动对象一旦犯事,自身同样后悔莫及。做这种大家都痛苦的事,还想招人同情,实在有点让“导演”都作难。

  还有,这些“课外活动”直接减少了社会稀缺资源。第一,最明显的生物资源。有位业内的“大哥”能对本人说,全北京的鱼翅都让开发商吃了,每次请客都得吃这个,听见鱼翅就想吐。“大哥”是个实在人,话所有点夸张,但我们认为开发商确实吃掉了很多的鱼翅是真实可信的。那些拒绝食用鱼翅的姚明们要是听到这些话,恐怕忍不住会在开发商的头上“扣篮”。

  第二,是看似不明显的社会资源,这些稀缺资源的社会无形资产包括廉洁(诱使官员受贿)、公正(不当交易侵犯他人权益)、诚实(吃请的人必定说谎)等等,甚至包括一些最基本的人生准则。本人曾对手下的记者问过一个很“土”的问题:“听说有个什么‘天X人X’挺牛的,你们谁去过?”众皆愕然,只有一个小子挤眉弄眼地坏笑,不用说,这是跑房地产口的记者。虽然,去“天X人X”并不代表一定会学坏,但这小子的表情着实令人怀疑。

  在所有这些有关的推理中,我们都看不到这次“痛苦”事件的真实收益者,或许那些一时侥幸的受惠者会收获一些快乐,至少从社会的角度看,痛苦的总量是增加了。开发商为什么招人恨,这就是一个理由。

  当然,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位开发商,也许并没有这些复杂的“课外活动”,笔者的联想过于“人性恶”。而且,局部不能代表整体,谁说开发商整体都这么“痛苦”呢?其实,能为此感到痛苦的开发商都是有善良未泯的表现,如果真有人乐此不疲,那才是没救了。

  2007年9月5日星期三

  (本文发表于9月10日《中国房地产报·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