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怨沸腾真相解密


我的博文,不光有人谩骂,而且还有有心人替我统计谩骂的数量。其中有一位网友说,在给我的所有评论当中,有90%以上是骂我的。他据此得出结论:我已经背离人民,我的观点致使人民房怨沸腾。我不怀疑该网友统计的准确性,但我不认同他推理的正确性。

网民与人民:时空的辩证法

我想,在我博客上评论的人们,基本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住在城市,在城市工作;2.有机会和有时间上网;3.居然注意到我在搜房网上的博文(多半是业内人士);4.买不起房子,买了却是高价,或者同情他们的人。如果选取同时满足这四个条件的交集,则人数少得可怜。迄今为止,本人得到评论最多的一篇,也没超过2000条。须知,有的网友评论过不止一次。有的网友评论不能反映真实意图:比如高价买房的人,只是埋怨自己曾经不得不出高价,可事实上并不希望眼下房价下跌使自己的房产缩水或者干脆沦为负资产;还有住房升级的人们,他们摆弄着双重标准,希望新房子降价,却希望老房子保值甚至不断增值。因此,总的来说,尽管评论似乎挺多,而真正反映真实意图的有效评论则并不多。可见,在数量庞大的中国人民当中,这寥寥无几的网民只是一个极其特殊的抽样,他们的评论意见不具备上升到普遍性的科学依据。网民不代表人民,网民的房怨不代表人民的房怨。

不过,网民却属于人民,网民的房怨将可能逐渐扩大为人民的房怨。如果从人们“有房”的绝对意义上讲,我认为1998年房改完成不久,中国的住房自有率是最高的,甚至接近饱和:城镇居民通过房改获得了产权房,有的家庭甚至夫妻各一套;农村居民本来就有自己盖的房子;城镇新增临时人口,即使在所工作城市没有住房,也应该在原居住地有住房。但是,后来的情形发生了变化,并最终促使无房比例逐渐上升。

首先,城市化的国家目标否定了衡量“有房”的绝对标准,而赋予相对“有房”以合理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仍然坚持城乡对立的二元发展模式,城镇新增临时人口只要在原居住地有房子,哪怕在工作城镇没有房子,那么同样是合理的,同样认为他们是有房人。但是城市化的目标却否定了这种合理性,因为城市化就是要消除城乡界限,让农村的来到城市、小城市的来到大城市,故而无论城市新增临时人口在原居住地有没有房产,只要他们在所工作城市没有房子(不一定要有产权,但确保能安心居住),那就是不合理的,就属于无房人,就属于正当的需要解决的住房问题。这是“无房人”比例上升的法理依据。

其次,房改之后,城镇新出生人口、城镇进入成年人口、城镇新增常住人口、城镇新增临时人口逐年增加。在保障房作用微弱的前提下,起初,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将借助父母的房子解决住房问题(如部分城镇新出生人口、城镇进入成年人口),而另一部分只能通过住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如城镇新增常住人口和临时人口);但是最终,这些人的大部分都要通过住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因为房改后得到的房产会日益折旧,逐渐退出住房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价水平长期超出大多数人们的收入水准,就势必产生一大批无住房的人。另外,房价上涨也在推动房租上涨,房租太高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一批“无房住”的人。

可以推断,如果以上情形继续延续,那么离1998年房改越远,无房人就越多,住房矛盾也就越突出。于是,今天网民们在我博客上的房怨,便极有可能在将来真的代表了人民的房怨。

市场过度:住房市场化的缺憾

前天,与一位香港的朋友在MSN里聊起我的博客,他说:“在北京,至少一对白领夫妻是有能力买到商品房的,而在香港小两口的收入根本就不够。”但是他又特别强调:“在香港,好像也没听到这么强烈的怨言”。朋友应该不会骗我吧!可是,为什么在房价相对更高的地方,民众的怨言却相对较少呢?

早就听说过香港的公屋制度,曾被全世界誉为“有效解决社会居住保障问题的典范”,总结其中“奥秘”,香港人概括得很简单:“没钱的找政府,有钱的进市场。”在这里,低收入者可以申请住进公屋(大概相当于我们的廉租房),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好多人会购买居屋(大概相当于我们的经济适用房)甚至商品房。现在,1/3公屋居民加上1/6居屋居民,香港半数居民能享受特区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

难怪香港人面对那么高的房价依然能保持良好的情绪克制,原来有一半人享受着政府的住房福利。而我们呢?从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到今天,仍然未能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长期以来,我们的保障性住房及其功能,几乎名存实亡。从前,也有一些廉租房和经适房,杯水车薪不说,关键是住进去的往往是并非真正需要它们的人群。整个住房分配格局是:一小部分强者反倒占据了本来就很少的住房福利,而大部分弱者和其他强者则被推到同一个住房市场上去角逐,俨然上演了一出狮羊争食的惨剧。

在大陆,社会阶层分布呈“酒瓶形”特征——从上到下,最富的人只是一小撮,像瓶嘴;中产阶层也不壮大,如瓶颈;其余的则是一个瓶肚子。市场无情,弱肉强食,强者恒强,弱者更弱。于是,几年下来,住宅买卖市场就变成了一个“富翁+负翁”的俱乐部,而其余人们则被拒之门外。当然,这些人时刻都准备挤进来。

那些尚未挤进门的人们,性格比较直率的便骂起开发商来,骂开发商黑着良心哄抬房价,尽管他们并未意识到,正是他们的埋怨给了开发商继续提价的灵感和信心。然而,在提价问题上,开发商并没有错,因为在生意中尽可能的赚取利润就像在生意后尽可能的回报社会一样,都是一个企业家应有的责任和精神。开发商置身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房产价格,显然是在遵循市场逻辑办事。如果无房人由于不具备住房市场竞争能力而有所责怪,那也应该责怪规定你除了奉行市场规则而别无选择的裁判。

户籍制度: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歧视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的政府洞若观火。于是,从2007年后半年开始,一再强调要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这一举措,不啻是降临在低收入人群头上的福音。我认为,如果供应量足够多、分配足够公平,那么保障房会在很大程度上将住房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分流出去、会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民怨、会在很大程度上还住房市场以清白。

毫无疑问,政府将增加保障房供应作为解决目前住房问题的突破口,是非常明智的。但是,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及其对部分有实际住房需求居民的保障歧视,则又将注定这一解决办法是不彻底的。

如上所述,是城市化让农民大量流入城市,让小城市人大量流入大城市;是城市化的国家目标,赋予了每一个城市新增人口在工作地实现基本住房需求的合理性。跟上述城市常住人口一样,在这些新增人口当中,同样有大批弱者,同样有大批不能靠自身实力通过市场竞争来获取住房的人们。既然城市常住人口的住房问题不能够完全依赖市场解决,那么这些新增人口又怎么能不加区分的驱逐到住房市场上呢?

关键是,城市新增人口越来越多,他们的住房矛盾将有可能上升为一个城市的主要住房矛盾。以北京为例,2007年总人口大概1500万,而外来新增人口就达500万。我坚信,外来人口的比例还将继续上升。既然如此,我们的住房保障怎么可能仅仅顾及本城市的常住人口呢?

户籍制度一日不废除,保障歧视一日不消失,那么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就将一日不得完善,我们的住房市场就将一日不得清白,我们的住房矛盾就将一日不能彻底解决。

住房权利:福利分房制度的精神遗产

以上从城市化、产业政策和户籍制度三个层面,探讨了导致当前房怨沸腾的客观因素。以下,将尝试从民众情绪角度探讨造成该现状的主观原因。

中国人的住房情结,既有历史传统的影响,也有并不遥远的福利分房制度的哺育。太久远的传统此处不做考察,我就福利分房制度对当今民众住房情绪的影响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现在看来,那时候靠福利分房解决住房的人们,有两点值得羡慕:一是有房住,二是没有首付、房贷之类的负担。而1998年房改,在为福利分房制度画上句号的同时,又赠给它一样令人羡慕的纪念品:私有产权。于是,福利分房制度最终给后人留下三项精神遗产:有房住的观念、有住房的观念、无负担的观念。

房改迄今,福利分房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逝去10年。然而,这一制度的精神遗产仍然存留在当今人们的观念中——明明知道自己已然置身于住房市场化的语境当中,可是当自己遇到住房困难的时候,还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用福利的观念来比照或要求市场的现实。于是我们看到,没有房的人会有房怨,有了房而负了债的人也会有房怨,更有甚者竟然呼吁回到福利分房时代。面对现实的住房困难,有些人似乎已懒得计较福利分房制度曾经暴露出的种种弊端。

不可否认,正是由于我们不久以前有过福利分房的制度和经历,所以纵然已经步入住房市场化时代,纵然国民的法制意识和人权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但是我们还是习惯性的坚守和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利。这是很好的。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宜过分夸大、过分依赖住房权利,不宜将住房困难的全部责任情绪化的归咎于政府和开发商,反而忽略了自己的努力工作和个人奋斗。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一方面,城市化速度太快,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人们越来越多,要求住房权利的观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不彻底,完全依赖市场配置解决住房矛盾的策略经常失灵。两方面交织在一起,便爆发出强烈的房怨来——目前只是以“网民”谩骂的形式流露出来,如果不能尽快妥善解决,也许终将会成为人民的房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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