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楼市尚不足以说明全年走势
从媒体报道来看,1月份的楼市似乎一片萧条,不仅政策频出,更兼有交易量走低、议价空间拉大等趋势。于是类似于2010年楼市就此不再值得出手、楼市将重回2008年萧条期等言论甚嚣尘上。
历年来,1、2月份受到春节、元旦“双节”影响,都是楼市传统淡季,交易量相对低迷也是可以理解的。所谓的“交易量下跌7成”之类的言论实在是有违严谨精神。譬如北京,2009年12月末的二手房网上签约量达到历史最高的41743套;而对比2010年1月份,网上签约量为14005套,如此比较,跌幅超过70%情况属实。但是如果稍加分析不难看出:2009年末因为抢搭营业税末班车的原因,交易量巨大完全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其中还包括一部分中介的“虚报网签”原因,所以实际签约量并不会有那么大。如果要做出对比的话,大可对比同等月份的楼市交易量,譬如2009年1月份,北京的二手房交易量仅有7749套,如果以此作对比,那么2010年1月份的交易量几乎较2009年1月份翻了一倍。
来自于金融信贷层面的消息在1月份出台也比较密集,先是存款准备金上调,但是存款准备金上调在所有金融调控手段中尚属最为温和的一种方式,2009年天量信贷投放是为了保证GDP增长目标实现,如今看来目标已经达到,对市场做出一些“软着陆”的“态度”还是完全能够被理解并接受的;而所谓的信贷收紧,如今看来,更应该被理解为一种“市场手段”而非“调控手段”,从往年经验来看,商业银行为了抢夺房贷市场份额,总在年初领受全年信贷任务之后加紧房贷,以至于在楼市红火的年份中一旦进入第4季度末,很多银行就出现了“信贷额度用尽、无钱放贷”的局面,为了平衡信贷投放,在年初即对信贷投放进行管控应该说是利大于弊的。商业银行不再发愁完成信贷任务的前提下,自身对于信贷发放标准做出调整,是不能与“宏观调控政策”画上等号的。
政策方面,营业税到期取消优惠是既定政策并无悬念,所谓的“物业税”开征尚需时日,而且即便政策出台之初,对于住宅类产品影响也会极其有限。而国四条、国十一条更多的提及保障住房建设,而且要求加大有效供给。2010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在很多城市都十分有限,二手房业主的脱手意愿也并不强烈,更多人持有房产更像是“理财”,而非“投机”,中长期持有的意味很浓,未来一段时间内,供需矛盾依然存在。
消费者方面,虽有观望气氛,但是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去年年末的放量势必透支2010年初的一部分交易需求,与之对应的,是开发商与业主也进入“持房观望”的态势,双方的力量博弈暂时还难见分晓,2010年虽然充满悬念,但是也并非一个悲观局面,至少仅靠年初1个月的数据,是不足以辨别全年走势的,一季度末期或许方可作出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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