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初任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审判业务和技能培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花都法官培训中心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新任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时间自2009年10月22至24日。这三天的培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这三天的课程设置得充分合理。院长亲自进行动员,全体陪审员学习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法官法》、《刑法》、《刑诉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教育、廉政教育等内容。培训班上,有一位优秀人民陪审员还介绍了自己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