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陈应

1、民国时期:从德国移植,消除了传统户籍制度中对人口迁徙的严格控制。
  2、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人口迁徙管束较为粗放,表现为: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很容易,3天内到有关部门登记暂住户口,居住时期超3个月,就可申报常住户口。
  3、1958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提出“随母落户”原则;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证明以及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4、198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务工、经商、办服装业的农民自带口粮在城镇落户;继而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准予落常住户口。
  5、1985年,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6、1994年,取消户口按商品粮为标准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而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并逐步实现证件化管理。
  7、1998年7月,国务院批转

汉朝的文景之治


  汉朝的文景之治被称为中国历史上三大盛世之一。史书记载:“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除了与民休息、减免农业税外,主要得益于小麦的广泛种植。

  随着农民大量的垦荒种植,光热、水土条件、干湿气候等自然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出现土地沙化盐碱化,使小麦产量逐渐下降,一遇灾年,民不聊生,揭竿起义。中国历史上农民大起义几乎都发生在小麦主产区。西汉末年赤眉起义发生在山东江苏交界处,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发生在河南洛阳,唐末黄巢大起义发生在山东,元末红巾大起义发生在安徽阜阳,明末李自成起义发生在陕西米脂,这些起义的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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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米为主食


  十九世纪之前,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以农养政,以农养兵,以农养城,以农养国,国家机器的运转靠的就是农业税收。而农业每次发生质的飞跃,关键取决于种子的革命,就中国而言,是小麦、优质稻和玉米、地瓜等品种的引入,使中国农业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种子革命是农业社会经济繁盛的源头。

  夏商时代,中国人吃的是粟,即小米,用今天的眼光看,就是狗尾巴草的种子。以小米为主食,国家储粮也是粟,祭祀也是献上粟作为贡品。小米饭就相当于今天的白馒头。但粟产量不高,随着人口的增长,越来越需要寻找一种产量较高、能稳定种植的品种。

  这时,小麦便闪亮登场。商代时小麦自西亚传入,但人们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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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出现了异化的复杂治理


  黄宗智所指出的第三领域是相当有洞察力的,认为“与公共领域/市民社会模式的图示相反,中国实际的社会政治变迁从未真的来自针对国家的社会自主性的持久追求,而是来自国家与社会的第三领域中的关系的作用” ,世纪之交的新一轮的农村改革印证了这一判断。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三农问题,尽管普遍认为已经危及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但是,农民抗争的主要特点仍然是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进行,且的确主要针对基层政权及乡村干部。而税费改革中“倒逼”基层政权变革的效应似乎也在印证“未来政治变革的希望应当是在第三领域”这一判断。不过,从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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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的研究


  黄宗智的研究与近年来的农村研究似有不谋而合之处。在抗争/底层政治的研究框架之中,中国农民所采用的抗争手段是介于正式的政治参与和非正式的政治抵抗之间的依法抗争或以法抗争形式,且这些抗争都只针对基层政权。如果农民与国家的联系方式是非正式的,那么,孙立平等人的研究表明,基层政权在面对农民时,也倾向于采取正式权力的非正式的运作方式。在这个意义上,“集权的简约治理”不仅仅意味着国家权力深入社会之时易于采用“简约治理”,也意味着农民反向的利益诉求同样容易在第三领域这个灰色地带采取“简约”的半正式方式。不过,很显然,在对这种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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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类型的农民关系


  各种类型的农民关系,主要体现在国家政权的代理人与被治理者之间的关系中,基层治理领域既是农村社会变革图景的集中反映,也是启动国家政治变革的源头。

  黄宗智在对清代民法的研究中发现,中华帝国晚期的司法制度中,广泛存在着介于民间调解及官方审判之间的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48],此后,回应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黄宗智正式提出了第三领域的概念,他认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是从近现代西方经验抽象出来的一种理想构造,并不适合分析中国经验;由此,需要转向采用一种三分的观念,即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一个第三空间,而国家与社会又都参与其中。黄进一步指出,中国的第三领域不仅存在与法律实践中,还广泛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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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迁的研究


  一如对中国农民反叛和革命的关注,海外中国研究对农民反叛和革命的社会文化结构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杜赞奇关注晚清及民国以来国家政权建设在乡土中国的遭遇,指出急剧的国家政权建设加速了原有的“权力的文化网络”的瓦解,并最终造成了国家政权内卷化的后果。如果说国家政权建设研究侧重的是“权力/文化”分析路径中权力的实践这一面的话,那么,近代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变迁就构成了“文化”的一面。黄宗智对华北小农经济及社会变迁的出色研究,令人信服地论证了近代以来华北农村在人口增长和商品经济的双重压力下,农业内卷化及市场化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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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底层社会


 关注底层社会就成为“抗争”这一研究视域的自然扩展,把农民群体性事件及维权行动赋予“底层政治”的意义是这一研究拓展的操作手段之一。西方社会运动研究长期关注中国革命的起源及取得成功的原因,这些研究或多或少都关注了底层社会生态对农民反叛和革命所起的关键性作用,区别于共产党意识形态中关于农民“自觉”革命意识的论述。印度的底层研究则指出了与精英政治不尽相同的底层政治的逻辑,明确指出底层政治在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发展中的地位。  两种学术视野在中国的传播,无疑更加激起既有的农民维权和群体性事件研究转向从底层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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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维权行动


 无论是把农民维权行动赋予革命气质的抗争理论,还是试图去泛政治化理解农民的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研究,共同接受另外一个农民形象:弱者。进一步追究农民反抗的结构性原因,几乎所有研究都承认与1980年代相比,1990年代以来的中国农民越来越处于改革进程的边缘地位,成为了“弱势群体”。与农民的“弱者”形象相应,“底层社会”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中国农民调查》中的农民形象,是旧社会深受贪官污吏压迫却无处伸冤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形象的翻版,是个彻底的弱者形象,《我向总理说实话》中的农民则是“真苦&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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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抗争


 “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并不能取代“依法抗争”,具体而言,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斗争在更大程度上是“草根动员”下的群体利益表达,与于建嵘所描述的具有强烈的政治诉求的中国农民不同,在农民的群体利益表达过程中,草根行动者在农民利益代表上有两面性,表达方式有权宜性,组织上具有双重性,政治上具有模糊性,应星笔下的农民形象要比于建嵘的复杂得多,基本上否定了“自觉”的农民形象。应该说,应星笔下的农民形象之所以更为复杂,与其早期的研究密切相关,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不仅详细地考察了农民上访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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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富于变革精神


 “抗争/底层社会”的基本立论在于中国农民富于变革精神,是推动社会变革及国家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1990年代以来大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显然为这一立论提供了鲜活的经验。于建嵘基于湖南的经验研究,指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有组织抗争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农民诉求,具有政治诉求,将造成一系列的政治风险[7]。于建嵘随后的研究进一步把这种有组织抗争解释为“以法抗争”,指出近年来中国农民的抗争已经超越了“依法抗争”的阶段,具有更大的积极主动性,由此,更不同于“日常抗争”。在于建嵘看来,当代中国农民已经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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